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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關係中受傷時,我們通常會用戰或逃的方式因應,說出來的話,都是指責,如同刀子般尖銳,彼此的傷口因此更為擴大,關係更為緊張和衝突;當我們能讀懂對方的心意時,往往才能看見對方指責用語下的真正善意,這就是弦外之音,當一方軟化,另一方也跟著軟化了。
家,是孩子的世界,父母離婚,孩子的小宇宙也爆炸了,對於孩子來說,父母離婚的創傷僅次於死亡,但真正傷害孩子的,是父母在離婚過程中的互相攻擊撕扯,以及離婚後父母雙方緊張敵對的關係。離婚帶來的壓力,對大人和兒童來說,無疑都是一種巨大的挑戰。離婚不等於你就是壞爸爸、壞媽媽,不能好好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更大...
從新聞中可以看到,一個年僅5歲的小男孩,在一場監護權爭訟的現場,一進入法庭就對著坐在被告席的爸爸說「你不付扶養費,沒有資格當我爸爸。」而孩子的爸爸沈默了幾分鐘後,對法官表示願意把監護權給媽媽,並希望探視的部分越少越好,以後只要每個月看孩子兩天就好、不用過夜。然而法官問這位媽媽:「你覺得爸爸放棄監護權、盡量縮短探視權,這是好現象嗎?」
就讀國二的小愛(化名),小四時爸媽離婚,當時小愛跟爸爸住,小六時媽媽接回同住。實際上,不管小愛跟誰住,她都可以來去自如爸媽的家;即將邁入青春期的小愛,開始有很多自己的想法,也不喜歡被人管束,跟著爸爸的生活顯得自由自在,即使小愛不想上暑假的輔導課,爸爸也不會干涉…直到媽媽回國後要來接小愛,小愛說什麼也不願跟媽媽回去...
當父母對著孩子說:「你媽都不付扶養費,她根本不關心你,都是我在養你。」、「你爸爸當初不要我們,你為何現在還想跟他見面?」,這其實都在撕裂孩子的情感,對孩子而言也是非常辛苦、難受的過程。若大人們能冷靜理性的思考,糾紛和衝突都是發生在大人之間,為何需要孩子『明是非、懂評理』呢?就讓孩子單純的做回孩子吧。
離婚是創傷?或只是不甘心生活要因而改變?換個角度,我們或許可以藉此好好活出自己,做想做卻沒做的事、重新審視自我價值。父母的關係雖分開,孩子卻不應該在其中被牽扯,所有的不快過往終將會過去,放下我執,才能真正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
當父母在面臨離婚爭訟的高張的壓力,容易出現無法理性的思考、控制自己的行為等狀況,有時候甚至為了能夠用最快速的方式來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因此可能會做出一些傷害對方、傷害自己、相互指責、批評、進而忽略孩子感受等狀況。我們期待,面臨離婚的夫妻,雖然無法再攜手走下去,但仍可以為了孩子學習成為共擔親職的父母...
每每年終相近,就會出現盤點名人離婚的報導,從每位藝人父母發出的聲明稿不難發現,大家除了提及感謝彼此在婚姻中的努力及付出之外,也會強調未來將共同撫育孩子、陪伴孩子成長。這與來到兒福聯盟尋求家事商談服務的父母,期盼與立意一致,當婚姻走到盡頭時雙方仍能好聚好散,都想為了孩子而試著努力「好好談」...
離婚如果無法避免,大人們更應該考慮的是:離婚過程中如何減少對孩子的衝擊,以及離婚後兩人如何在教養上互相合作。儘管許多研究指出,離婚會讓孩子產生心理問題,但也有許多父母離異的孩子健全成長。關鍵在於離婚後,大人們是否把孩子的需求放在第一位。
在電影「夢遊樂園」中,16歲少女目睹父母長時間的衝突,電影中以少女的角度呈現孩子夾在兩人間的壓力和緊張。少女感受到父母的關係生變,將大人的爭吵都歸咎於自己,想嘗試做些什麼來避免大人的分開,進而產生擔心,焦慮與自責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