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5
離婚結束了夫妻關係,卻切不斷與子女的親情,但若大人的戰爭持續,孩子要如何在兩邊來去呢?如何進行探視又可以避免雙方再起爭端呢?如何協助孩子面對探視呢?當父母親因故分居或離婚時,有時會將過去的不愉快及怨懟,轉嫁到親子關係中,因此很難平心靜氣的處理子女探視的問題,孩子往往只能默默忍受,不敢表達對另一父母想念的心情,甚至因此失去另一方的親情與資源。
陪同親子會面服務
「陪同親子會面服務」就是由兒盟社工協助安排並全程陪同18歲以下未成年子女與未同住父母於兒盟或法院親子會面場地,進行親子會面。會面場地備有各類繪本、書籍、玩具、繪畫用具等,可供親子互動使用。服務期間,社工將與父母進行親職討論,幫助孩子逐漸適應探視,協助父母與孩子逐步建立日後自行探視的基礎,促成合作父母共識,共同為孩子建立穩定、安全、安心的會面交往方式。
服務好處
- 回歸親子探視之目的,避免大人的戰爭波及孩子,保障孩子的權益。
- 專業社工陪同,適時提供協助、促進親子互動,降低父母或子女的不安與焦慮。
- 透過社工員觀察回饋,在會面(探視)期間,幫助父母了解孩子。
- 事前詳細的評估與約定,讓父母雙方與孩子充分了解服務的內容與過程,並做好適度的心理準備。
服務對象
- 經本會評估沒有涉及家庭暴力案件且無人身安全議題者
- 父母離婚或分居,雙方因故無法自行探視18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雙方均同意使用本服務者;或法院審理中案件或強制執行案件,有需要社工陪同會面者
- 若雙方對於探視頻率或方式尚未有協議,可先透過本會家事商談服務,協助擬定暫時探視計劃
服務時間及地點
北區【童心協力合作+】: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43號8樓
另於每週二晚上6:30-8:30提供免費家事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
中區社工處:台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100號15樓之1(B棟)(週一至週六)
南區社工處: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三路12號6樓
台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依法院上班時間而訂)
台灣新竹地方法院(依法院上班時間而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