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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照顧計畫是父母在分居或離婚時,為了確保孩子的生活穩定,經過討論、協調後形成的照顧安排,內容通常涵蓋有主要照顧者、探視時間規畫、教育與醫療決定安排,還有孩子生活費用分擔等等,目的都是為了讓孩子在父母分開後,能獲得穩定、安全及父母雙方持續的照顧與關愛。
童話故事及大眾認知裡對於後母繼父的設定與標籤,讓繼親家庭的結合舉步維艱,在外界的眼光及自我的困惑中,究竟要嚴格或放任?介入或放手?親密或尊重?重組家庭有時候最大的焦慮與挫敗就是過早要求一個親密的家庭,但孩子與你的親密與信任無法直接要求,只能靠正向的互動經驗來累積。尊重孩子的節奏,是繼親家庭能走得穩、走得遠的關鍵。
在兒福聯盟的家事商談服務中,有一個〝納入兒少意見〞的服務流程,這是因為我們知道,面對父母分開,孩子可能也有滿滿的問題,也想說說自己的想法,但又擔心會不會讓父母傷心而不知道怎麼開口,甚至出現適應困難,我們也發現當父母正處在離婚的風暴中,要穩定自己的身心已不容易,更遑論要好好接住或關注孩子的心情、想法及需求。
在廷廷5歲時,爸爸媽媽離婚了。離婚後,廷廷跟爸爸、阿公阿嬤一起住,但也自那時候開始,廷廷很難再見到媽媽。廷廷的媽媽因此向法院申請陪同會面服務,因而來到兒福聯盟會面。會面過程中,廷廷默默地透露...
常有家長問,為什麼沒有取得監護權的一方也要支付扶養費?那沒辦法會面探視的人,都看不到孩子,還是要付扶養費嗎?其實扶養費不僅僅是法律所制定的一條規定而已,更是父母對孩子愛的展現及安全感的提供。儘管夫妻關係結束,但與孩子的親情是無法切斷的,透過扶養費的供給,讓孩子與未同住的家長有所連結、知道還有一個關心自己的人,而那人是我的爸爸或媽媽。
可能很多人會以為,離婚已經是來到人生的谷底了,接下來應該要慢慢的往上爬,而且會越來越好吧?但其實,離婚後還是有好多的困難與挑戰,也連帶會有著高高低低的情緒起伏,重要的提醒是:自我照顧與情緒調適。
即使夫妻關係結束,父母的角色仍然並肩存在,雙方以合作夥伴的角色相處,孩子不該被迫在父母之間選邊站,而是能在雙方的支持下,安心成長。「離」與「合」並沒有一定的對與錯,每個家庭都在尋找最合適三方的合作模式,家長們也可從以下幾點來減少孩子面對離婚的影響。
在遊戲室裡,他是爸爸的孩子;走進休息室後,他又是媽媽的孩子。
依依不捨的是他,離開時乾乾脆脆的也是他。
他不是人格分裂,也不是在「演戲」,他只是——不想讓任何人難過。
依依不捨的是他,離開時乾乾脆脆的也是他。
他不是人格分裂,也不是在「演戲」,他只是——不想讓任何人難過。
七歲的小恩在爸媽離婚後,最害怕的就是週末。因為每到週末就意味著要「選擇」──是跟媽媽去外婆家,還是陪爸爸到球場?每次做決定,小恩彷彿就成為了爸爸媽媽手上緊緊拉住的橡皮筋;有人放手,必然有人受傷;若誰都不放手,橡皮筋終究也會被撕裂。小恩常常想為什麼要做這種選擇?我只是想同時擁有爸爸和媽媽啊...
離婚這件事往往讓大人感受到許多的壓力及情緒,有時因為陷入情緒中,可能沒有發現到孩子也受到衝突影響。透過兒福聯盟的陪同會面服務,由專業社工協助促進親子互動,可能可以降低孩子面對會面不安的情緒,也協助父母了解孩子的感受,避免大人的衝突波及到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