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兒盟參訪澳洲的家事商談服務(Family Mediation),深感此服務對於離婚家庭相當重要;之後,透過單親兒童服務,我們看到許多孩子適應困難、內心失落、親子關係衝突,多數原因都與父母離婚時沒能好好處理有關,連帶導致孩子後續適應困難。基於預防與協助孩子的立場,2001年,兒盟舉辦「整合與成長~二十一世紀非營利組織與兒童福利國際研討會」,邀請澳洲家庭服務的總執行長Dianne Gibson,講授「澳洲家事法與家事商談」,分享澳洲的經驗,也開始我們相關的預備工作。
2002年,我們開始提供離婚父母會談服務,並在台北地院邀請下,進入法院與離婚當事人工作,協助疏通情緒、協商解決方案。隔年二月,兒盟舉辦全國首次「家事調解入門工作坊」,邀請香港大學助理教授霍玉蓮女士以及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婚姻調解服務主任周小玲女士,教授香港的婚姻調解服務。考量香港跟我們同為華人社會,兩位老師所採取的「治療派家事商談理論,不僅以兒童利益為優先,還重視家庭關係與情緒處理,正是我們想學習的方向。之後,兒盟本著給孩子一個更好的世界的服務宗旨,持續在國內推動家事調解、離婚協議商談等,希望父母離婚時好聚好散,讓孩子順利度過家庭變遷的過程。
在提供調解與商談中,我們發現許多父母仍以傳統觀點來看監護權,於是就要來「爭」;又或者對於子女忠誠兩難現象的不理解,雙方在探視上又更添衝突、相互指責。其實許多父母出發點真的都是愛孩子,但是卻因為不了解離婚對於自己、孩子帶來的影響與衝擊,不知如何妥善回應孩子的情緒或反應,甚至在子女照顧安排上也未能真正顧及子女的權益。於是我們在商談與調解過程除了協商的角色,還必須做很多親職教育的提醒,例如教導父母如何告知孩子離婚、當孩子表示抗拒探視時,同住方可以如何處理、如何安排離婚後的子女照顧等等。
而對於許多未能進入商談與調解服務的離婚父母,我們則藉由離婚親子維繫服務網站的經營,積極宣導離婚共親職教育等重要觀念,也陸續出版了「離婚父母親職資源手冊」及「離婚告知手冊(含未成年子女照顧計畫)」期待能與離婚父母有更多觀念的分享與交流。2012年更在新竹地方法院、2014年在高雄少家法院陸續開辦離婚父母親職講座,幫助更多父母了解孩子的需要,回應孩子的需求。
父母分居或離婚時,保有雙方的關係與接觸是兒童人權之一,但離婚後是否能順利探視卻也是常見的問題,為此,我們發展「陪同親子會面服務」,希望成為父母與子女的中途站,讓大家放心地進行親子互動。而隨著家事事件法通過,保護高衝突離婚家庭子女最重要的「程序監理人」制度誕生,兒盟也身先士卒地投入。
這幾年,我們積極宣導「離婚非單親,只是父母不同住」,希望確保孩子們擁有兩個都愛他的家,於是「離婚家庭親子維繫服務」逐漸成形,不管是透過商談、調解、陪同親子會面、離婚親職教育等等,我們的目標就是確保當父母分開後,孩子依舊保有雙邊的愛與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