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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滿密密麻麻的記事本,是朴爸、朴媽離婚前的溝通方式。好奇的問了朴媽:「當初為什麼想用這個方法來討論事情?」朴媽苦笑的說:「因為我發現他根本『聽不懂』我想跟他講的事情…」
對另一半還有說不完的怨言,就表示您對他還有很深的執著。正因為您還懷抱著:「我其實很希望他這樣做......」的期待,所以才會萌生憤怒。這股執著愈深,辦妥離婚所需要的時間就愈長,也愈容易陷入離婚僵局。~原口未緒
新聞中的媽媽在離婚後發現孩子未受到妥善的照顧且有挨餓的狀況,遂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法官調查後發現孩子確實想跟媽媽一起生活,且爸爸曾有家暴媽媽的紀錄,考量孩子交由媽媽照顧對孩子比較有利,故裁准改定監護權。
107年3月24日下午兒盟辦理了「離異父母親職講座」,主講者是一位年僅21歲的大四學生,也是「爸媽離婚再婚教我的事」一書的作者,李可心。她從6歲就開始經歷父母激烈爭吵,之後父母離婚上法院爭取孩子監護權,母親再婚等等的經驗,讓她從國中時期就開始了想寫書的想法,這本書在去年出版,她希望藉此告訴許許多多離婚的爸爸媽媽們,子女的心聲。
在丹麥申請離婚,夫妻只需在網上填表並支付350丹麥克朗(台幣約1700元)的費用,一星期內便能辦妥,手續簡單,方便快捷。但是,丹麥政府發現這樣的離婚手續過於簡單,時間不足以讓父母對子女未來生活的安排,能有機會好好規劃與溝通,為了保護孩子的權益及避免離異父母因此再起爭端,故現在丹麥社會服務部提議有子女的家庭要等待3個月冷靜期過後才能離婚,期間丹麥政府會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林心如說當年父母離異,她沒怨恨爸爸,因為爸爸還是時常看望她,爸爸再婚後,她甚至和爸爸的新家庭,互動不錯相處融洽,前年她結婚時,還邀同父異母的妹妹當伴娘,見證她幸福時刻。
兒盟表示,經由離婚商談諮詢來電和實務服務發現,離婚家長常見的困境以探視子女受刁難比率最高,而在離婚過程中,僅2成2家長會留意孩子的感受。
小如與阿宏結婚三年多,有一個1歲多的女兒,小如與阿宏對於教養女兒的觀念相差甚遠,而常有爭執,再加上阿宏情緒化的言行、與公婆相處的問題,都讓小如覺得被壓得喘不過氣,已經無法再撐下去,所以提出了離婚的要求,而阿宏則始終無法理解小如的堅持,認為自己也很愛女兒,也很努力在協調處理婆媳問題,到底還要怎樣才夠?
卓姓職業軍人與蕭姓女子結婚不到2年就出軌,還隱瞞已婚身份與陳姓女子交往,卻被元配蕭女抓到同床共寢,這名職業軍人竟以蕭女抓姦時大聲咆哮,以及向長官告狀,害得他被勒令退役等理由,指他不堪蕭女虐待而訴請離婚,台中高分院法卻認為,卓男外遇並欺騙陳女感情,行為不檢損害軍譽,才是被軍方勒令退役之因,元配抓姦時大聲咆哮謾罵,也是「情理之常」,兩人婚姻難以維持,禍首卻是卓男,判決卓男敗訴。
結婚是兩人因陌生而好奇、離婚卻是兩人因熟悉而分離。不過,婚姻最頭痛的恐怕是在5月報稅時誰申報扶養子女,據統計,2015年平均每天就有146.4對夫妻離婚。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離婚或分居的夫妻申報綜合所得稅子女之免稅額時,先自行協議由某一方申報,若無法協議者,就直接由實際扶養方申報。稅務人員指出,過去還在人工申報時期,不少離異父母為稅金在國稅局對罵,婚姻的變質令人不勝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