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保護與創傷服務
特殊境遇
桃園市兒童保護個案居家安置照顧服務
服務緣起
根據兒少權利公約,當兒童暫時或永久喪失家庭環境,無法留在家庭環境時,應依其國家法律確實給予該等兒童相同的替代照顧。而根據臨床經驗與科學研究亦證實居家式照顧更符合嬰幼兒之發展需求。
本會藉由居托人員(保母)照顧服務方案的推展,提供嬰幼兒替代性照顧服務,以依附理論為基礎進行保母的帶養訓練,在過程中讓保母、社工和其他嬰幼兒服務的網絡夥伴,理解嬰幼兒所遭受過的創傷,進而給予嬰幼兒創傷知情的回應。
服務內容
- 兒保個案居家安置
- 居托人員安置家庭訓練
- 居托人員安置家庭服務
- 創傷知情推廣
服務對象
設籍或實際居住桃園市之6歲以下兒童,經桃園市政府社工評估應依法保護安置並以居家托育照顧為宜者。
聯絡方式
- 服務電話:03-3390609#26
- 聯絡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南華街80號8樓
服務故事

保母第一次跟語宸見面是在語宸七個月大的時候。
「宸宸腳底這個可能是燙傷,現在已經好了。然後之前醫院診斷他有硬腦膜下出血,所以進行腦部手術,裝引流管讓瘀血可以從腦部送到腹部排掉…受傷的原因…可能是家暴…。」主責社工叨叨絮絮地跟保母說著孩子的狀況,保母聽得瞠目結舌……。
「這孩子好辛苦……」保母喃喃自語,然後接著說:「不過,他剛剛對我笑耶!」
就這樣,語宸正式安置在保母家中。剛到保母家的第一周只能用兵荒馬亂來形容,除了每隔一兩周就需要去各大醫院回診,各式大大小小的照顧問題,諸如:
「語宸一餐要吃11種藥耶…」、「語宸怎麼都不大便…」、「語宸大便了,可是怎麼這麼少?」,社工每天透過電話、LINE跟保母保持聯繫,陪保母討論照顧上的疑慮與擔心,此外,也安排密集訪視,了解保母照顧語宸的狀況,給予保母情緒支持並降低照顧受虐兒的焦慮挫折感受。
好在這樣辛苦的日子在第三個月開始有了明顯的好轉。
「語宸減藥了,現在只要吃兩種藥就可以了!」
「語宸飲食、排便都很正常了!」
現在的語宸好吃好睡,看到人都笑嘻嘻地,尤其每次和保母對眼相視時的笑容就跟陽光一樣燦爛,讓人忘了語宸曾經是個充滿病痛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