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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離婚在台灣有三種方式,第一:協議離婚(指兩願離婚),雙方自行或透過專業的人員(律師或家事商談員)協助進行離婚事宜討論(民1049條);第二:法院聲請調解離婚,雙方透過法院的調解委員來協助討論離婚事宜(民1052-1條);第三:法院訴訟判決離婚,由一方向法院提出聲請且符合訴請離婚之要件(民1052條)。
為了多陪陪兒子,我們約定到了寒暑假的時候,要出門去外地遠行,只是,因為經濟因素的考慮,我們只能在台灣走走;雖然沒有出國、坐飛機、坐郵輪、住五星級飯店的富裕感,但是,和兒子一同在戶外過夜的感覺,也拉近彼此的距離。
寶貝,謝謝你在!媽咪最愛你了~
故事描述男主角在爸爸過世後和媽媽相依為命。有一天,媽媽的再婚對象帶著他的女兒(女主角)來到男主角的家,男女主角因為爸媽再婚成為「姐弟」,之後女主角轉到男主角班上,同學嘲笑他們是一對「夫妻」,嚥不下這口氣的他們,決定成立「離婚同盟」,想盡辦法拆散再婚的爸媽…。
因為一紙堅決的離婚證書,對於不愛的人,我只能望著她的背影,所有的景色為黑白片。
破碎是我,倔強是她,只是想要把悲傷戳破,我只能溫柔守候一雙兒女,直到時間慢慢撫平,孩子的笑是治癒的光。
破碎是我,倔強是她,只是想要把悲傷戳破,我只能溫柔守候一雙兒女,直到時間慢慢撫平,孩子的笑是治癒的光。
「離婚」,曾經自以為不可能出現在我的婚姻生活,從沒想過因為生活中的點滴瑣事成為壓垮我們婚姻的那枝草。我一直記得那一晚,無意間在樓梯轉角聽見女兒問前妻:「爸爸真的不要我們了嗎?」、「爸爸為什麼不要我了?」我沒聽清楚前妻跟女兒說了些什麼,我只知道蹲在轉角的我無聲的哭著。
華華原本是個活潑開朗的孩子,看到爸媽總是嘰哩呱啦說個不停,但隨著華華長大,爸媽開始對於管教方式出現不同的聲音,媽媽想要栽培華華到國外留學,而爸爸則是希望華華開心長大就好,華華看著爸媽爭吵,也漸漸地收起笑容,現在回到家,總是將自己關在房內。
後來媽媽帶華華離開家裡,爸爸聯繫不上華華,每天不停尋找華華會在哪裡,想念讓爸爸越來越消沉。後來爸爸申請兒盟的會面服務,希望社工能協助安排與華華見面。
後來媽媽帶華華離開家裡,爸爸聯繫不上華華,每天不停尋找華華會在哪裡,想念讓爸爸越來越消沉。後來爸爸申請兒盟的會面服務,希望社工能協助安排與華華見面。
「若不是為了你們這些孩子,我早就和你爸/媽離婚了!」
「你們該慶幸你們的爸/媽很有責任感,為了給你們完整的家庭,一直忍著沒有離婚。」
尖銳高分貝的批評和指責時時縈繞在耳邊;黑白大理石上破碎的盤子映滿眼簾。
「你們該慶幸你們的爸/媽很有責任感,為了給你們完整的家庭,一直忍著沒有離婚。」
尖銳高分貝的批評和指責時時縈繞在耳邊;黑白大理石上破碎的盤子映滿眼簾。
走吧~咱們去看海!
天下的爸媽都是有了孩子後,才開始學習當爸媽的,在商談服務中,我們看見很多離婚後與孩子同住的家長,經常擔心對方不夠謹慎、沒有經驗、手腳不夠敏捷,自己每天提心吊膽,煩惱孩子沒被妥善照顧或受傷,把照顧孩子的事情都攬在自己身上,身心疲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