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芳和丈夫有一對可愛的兒女,離婚時,姊姊5歲、弟弟才2歲,當時雙方決定,由丈夫主要照顧兩個孩子。因為離婚時文芳與丈夫發生很大的口角衝突,加上離婚後與孩子分隔兩地、換新的工作,所以很少去探望孩子。時隔5年,孩子已經長成10歲、7歲,文芳的生活和工作都比較穩定,想再與孩子多一些親近和見面時,孩子卻和媽媽有了距離,甚至不想和媽媽見面。
透過使用兒福聯盟陪同親子會面服務,社工先認識了亭亭玉立的姊姊以及活潑好動的弟弟,並在社工的陪同和促進下,姊弟倆終於願意、可以和媽媽互動、遊戲,這讓文芳好感動。因為過去很少見面,文芳的記憶時常還停留在姊弟倆小時候的可愛畫面。當時,姊姊是貼心的小寶貝,很黏著自己;弟弟則是剛學會走路不久、怕跌倒,常向媽媽討抱的年紀。
所以,在會面的時候,文芳會不自覺的伸手想要抱抱姊姊和弟弟,這讓才剛開始熟悉媽媽的姊弟倆很不自在。一方面,孩子和媽媽還沒建立足夠的安全感和親密感;另一方面,姊姊開始步入前青春期、弟弟也不習慣媽媽的擁抱,所以私下向社工阿姨反應:「可不可以請媽媽不要抱抱呢?」。社工幾次與文芳溝通,理解文芳過去錯過了很多和孩子相處的時光,也想彌補孩子,而「抱抱」,是文芳想要給予孩子愛的方式。於是,社工開始和文芳討論,有沒有什麼方法,是可以既尊重孩子的需要,又可以表達愛的方式呢?
美國的治療師Gary Chapman整理歸納出五種常見的「愛的需求形式」,又稱五種「愛之語」,分別為:「肯定的言詞」、「精心時刻」、「接受禮物」、「服務的行動」及「身體的接觸」,這些都是在親密關係中,讓對方可以感覺到被愛的。
因此,在會面過程中除了「身體的接觸」,爸爸媽媽們具體可以對孩子在另外四種行動的呈現可以有:
1.肯定的言詞:
肯定孩子的表現(如:有禮貌);欣賞孩子的成長(如:姊姊長的亭亭玉立、弟弟活潑聰明)
讚美孩子在遊戲時的互動(好棒喔姊姊會讓弟弟、原來遊戲還有這種玩法等)。
2.精心時刻:
專注在會面過程的每一刻,跟隨孩子正在進行的遊戲,回應孩子當下的需要。
3.接受禮物:
一張小卡、一塊小蛋糕、一個符合孩子成長需求的禮物,鼓勵媽媽發揮想像力。
4.服務的行動:
一起研究遊戲的說明書、對孩子現在遇到的問題提供意見等。
在五種愛之語中,找尋孩子喜歡、可接受的愛之語,相信不久的將來,孩子會慢慢感受到父母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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