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誰是主責社工?政府和民間單位的任務是什麼?剴剴案社安網角色分工完整說明
前言
剴剴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在悲痛之餘,大眾對於「誰該負責」、「誰該監督」有許多疑問。本文說明剴剴案中政府單位、民間機構、保母、不同類型社工的工作內容,釐清各自在制度中的分工和職責,協助大眾客觀理解案件背後的制度運作與責任歸屬。
目錄
兒福聯盟和劉姓保母的關係為何?是否有利益關係?
兒福聯盟出養社工和保母的關係是什麼?角色分工為何?
政府和民間單位角色分工?雙北社會局角色又為何?
兒福聯盟社工為剴剴做了什麼?有沒有訪視?
見到傷勢為什麼沒有通報?社工在幹嘛?
兒福聯盟社工是剴剴案的主責社工嗎?
主責社工是什麼?是主要負責人嗎?
「一主責多協力」又是什麼?
剴剴案|所有網絡單位分工列表
「社會安全網計畫」自2018年推動,其核心為「以家庭為中心」,採取一主責多協力原則,全面修復家庭脆弱性,提供整戶的支持服務。並強調跨網絡橫向連結,整合社政、衛政、警政、教育及勞動等資源,構築嚴密的社會保護網。
以下為出養童剴剴案關係人以及網絡工作單位列表。
- 剴剴(受保護兒少):待出養幼童,本案受害者。
- 外婆(監護人):法律上的監護人,負責決定出養意向及簽署相關文件。
- 剴剴生母:生母委託兒盟進行出養後失聯,加上生父亦處於失聯狀況,最後由法院裁定將監護權改定給外婆,以便進行出養法定程序。
- 兒福聯盟:協助個案進行出養相關程序,由機構出養社工進行每月訪視,了解個案狀況並依據個案需求提供相關資源協助,以使個案能夠在比較好的發展狀態下,順利媒合到收養家庭。但因當時制度上,出養童找到收養家庭前的需求被排除在政府的安置系統之外,故兒盟協助家屬連結社區保母資源,並提供家屬托育補助,以解決出養童找到收養家庭前需要有人暫時提供照顧的需求。
- 劉姓保母(保母):實際照顧者,負責剴剴的日常生活起居、醫療接送及配合社工觀察孩子發展。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樹鶯社福中心:服務脆弱家庭,由社福中心指派主責社工進行家庭服務,評估其需求提供服務。剴剴案為社福中心在案之脆弱家庭。
-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文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依照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規定,負責劉姓保母的執業登記、輔導、監督與檢查權限。
剴剴案|角色分工常見問題
兒福聯盟社工負責什麼工作?出養社工的工作內容?
出養社工的核心職責在於「為孩子找一個可以永遠照顧他的家 」。
工作內容包括:
- 定期訪視,了解孩子發展:透過每月訪視與孩子建立關係,並觀察了解日常作息、個性與情緒,為未來媒合與孩子適配性較佳的收養家庭做準備。
- 連結資源:協助提供奶粉、尿布等物資,並依照孩子個別需求媒合醫療或早療等資源。
兒福聯盟和劉姓保母的關係為何?是否有任何利益關係?
兒盟與劉姓保母為「合作關係」,非雇傭關係。劉姓保母為領有執照並符合相關資格規範的居家托育人員,可收托一般社區家長送托的孩子,經友人介紹向兒盟申請加入出養童的照顧行列,兒盟依據其申請資料進行實地訪視,了解其托育環境、理念,並核對是否認同兒盟的收出養理念,願意配合收出養流程等,最後才確認雙方可進行合作。當兒盟服務的出養家庭需要找保母時,若劉保母仍有收托名額,便可收托兒盟的出養童,並由兒盟提供相關托育費用,其照顧職責應受專業倫理與法律規範。
兒福聯盟出養社工和保母的關係是什麼?角色分工為何?
兒福聯盟出養社工透過定期訪視觀察孩子的成長狀況,和保母的合作建立在信任之上,雙方的分工如下:
- 保母(第一線): 負責 24 小時的照顧,包含飲食、醫療等生活照顧與教養,並需配合社工進行接送就醫、早療、諮商,或與原生家庭會面、與收養家庭漸進接觸的任務。
- 出養社工(支援與評估):依據保母提供的訊息,並搭配實際訪視觀察孩子在保母家的成長狀況及相關情緒狀態,提供專業建議或連結相關資源以協助孩子進行出養媒合準備。
政府和民間單位角色分工?雙北社會局角色為何?
- 兒福聯盟:根據兒盟工作手冊規定進行每月訪視,關心孩子各項發展情形,適時引入資源穩定孩子的身心狀態,以利順利媒合收養家庭。
- 居托中心(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民間單位辦理):負責保母的執業登記、輔導、監督與檢查。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為社會安全網絡中的主責單位,負責整體的家庭處遇方向。
兒福聯盟出養社工為剴剴做了什麼?有沒有訪視?
兒盟出養社工依據收出養工作手冊規定,於剴剴受托期間(2023/09/01起)進行每月一次的訪視,分別於9/25、10/23、11/20進行了三次實地訪視。
經過檢方調查,已確認社工有進行三次的實地訪視。
出養社工在9/25訪視中注意到剴剴額頭瘀青,詢問受傷原因,保母說明是在公園遊玩時撞傷額頭,社工評估符合此年紀玩耍奔跑時撞傷的可能性,故後續持續追蹤傷勢是否好轉。
出養社工在9/25、10/23訪視時,都有注意到剴剴精神狀況不佳,保母解釋是因為剛午睡醒來所致,出養社工於是要求11/20訪視時間改為早上進行,並安排至公園,以便觀察剴剴的活力情況是否有差別,11/20當日出養社工觀察剴剴的精神狀況較之前情況佳。
11/19收到保母在通訊軟體上告知剴剴因磨牙而掉牙之訊息,隔天訪視時即主動了解情況,並確認保母有安排至牙醫診所看診,11/23就診後,出養社工追蹤了解就醫情況,保母提及醫生表示可能是癲癇或是過去不當對待的經驗導致有磨牙的情形,出養社工回機構與督導討論後,決定進一步安排遊戲治療,讓諮商師能加入協助評估。
見到傷勢為什麼沒有通報?社工在幹嘛?
社工在訪視時雖見到額頭瘀青、聽聞保母說明孩子掉牙等異狀,但因以下原因未啟動兒虐通報:
1.兒保通報必須懷疑個案是遭受虐待情況時進行通報
依據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責任通報人員在執行業務時,若知悉有疑似遭受不當對待情事者,應在24小時內通報,雖然出養社工知悉剴剴額頭傷勢,但社工詢問保母剴剴受傷之原因,保母表示因孩子在公園玩耍時跑步跌倒撞到頭,社工評估剴剴的年齡正處於行走不穩,容易磕磕碰碰的階段,確實有不慎跌倒撞傷之可能,故信任保母的說明,並在後續訪視時持續觀察傷勢與孩子狀況。
至於掉牙情形,因保母有確實帶孩子前往牙醫診所就診,出養社工未懷疑有兒童虐待之情事,故未進行通報。
2.信任陷阱與保母惡意隱瞞
出養社工信任保母的專業身分與提供的就醫資訊,但從審理過程中,已證實保母姊妹多次刻意隱瞞剴剴的傷勢,甚至刻意誤導出養社工、牙醫,剴剴是因適應不良而有磨牙習慣導致掉牙,只為掩蓋施虐之實。包含保姆姊妹在對話中串通以免出養社工發現傷勢、藉故取消出養社工、居托中心訪員的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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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姊妹對話中串通如何迴避社工發現傷勢
保母妹妹在看到剴剴頸部被抓傷、衣服上有血時,並未第一時間處理傷勢,反而提醒姊姊「星期五先不要讓他睡,下午再讓他睡」,其第一反應是思考如何掩蓋,避免社工發現,而非優先照顧剴剴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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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自知施虐刻意隱瞞社工
保母承認曾對剴剴施以多種不當對待,包括徒手打、掰開嘴巴、捏耳朵、用鞋拔打、綑綁雙手雙腳,甚至證稱目擊剴剴曾自撞頭部等等。檢察官詢問這些行為是否有通報社工,保母坦承:「我都沒回報,怕被責備。」 除此之外,保母也藉故取消居托中心訪員的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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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有困難卻未曾求助
保母坦言照顧剴剴期間感到「不好照顧」。面對檢察官詢問是否尋求協助,她坦承:「沒有,因為我怕失去當下所擁有的收入。」還表示:「如果通報,兒盟應該不會讓我繼續照顧。」顯示其為保持收入選擇隱瞞困難、不願求助。
3.創傷解讀錯誤
兒盟過去服務經驗,約有近六至七成的出養孩童有身心狀況、特殊背景,延伸出不同的照顧需求,有的孩子會需要保母整晚抱著才能安穩入睡、有的孩子會大哭不止、甚至嚴重便秘或是持續需要就醫等情況。
也因為長久以來這樣的服務經驗,當觀察到孩子出現異樣時候,出養社工在第一時間點,會往心理議題方向思考,將孩子的退縮、消瘦解讀為「轉換照顧者的心理適應問題」或「原生家庭創傷」,而非往「受虐」方向判斷。
兒福聯盟的反思與檢討作為
對於因為過往長期經驗所造成的專業評估盲點,兒盟深感歉疚與懊悔,故在目前的專業訓練,以及六歲以下兒童個案的風險評估,已重新制定新的規範,包括: 加強兒虐辨識訓練,且定期回流訓練,以及六歲以下兒童,安排資深督導定期檢視個案之風險程度與處遇方向,適時啟動外部專家復判機制,避免憾事再發生。
風險評估規範如下:
- 訂定危機事件內部回報機制,包含明訂內部回報層級,每一事件至少經過兩位主管複判風險程度,並決策後續處遇方向。
- 根據此機制,當孩子有受傷、經常生病等風險狀況發生時,社工需依風險層級進行會內危機回報。
- 風險層級高者須於一小時內回報、風險中度者須於二十四小時內回報,經由督導及行政主管進行兩層評估判斷,並適時啟動外部專家傷勢複判等處理機制;藉此判斷目前處遇是否足以有效控制危機,以維護個案人身安全及權益。
- 透過內部回報機制,再次檢視相關法定通報是否切實完成。
兒福聯盟社工是剴剴案的主責社工嗎?
剴剴案為新北市的脆弱家庭,依據社安網規劃一主責多協力,主責是社福中心;但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服務中的主責,是否即在法律上具有保證人地位,尚須討論。 「一主責多協力」的概念源自「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該計畫於107年2月26日由行政院核定,強調以家庭為中心、社區為基礎,整合相關網絡與民間力量提供服務。為了因應進入社會安全網求助者的多重問題和避免服務疊床架屋,因此採此設計由主責社工統籌協調各服務單位,為社政體系與跨部門協作的核心服務理念。
由於公部門具公權力並掌握行政資源,分工上適合處理高度風險且需高度公權力介入的服務;而民間單位則因具有較高彈性,因此適合發展各式多元性服務方案,做為公部門資源不足時的補充性角色。
「一主責多協力」的分工模式,是自107年社會安全網開辦以來的運作機制,然而,實務現場面臨的挑戰是,各單位間有很細的分工,而跨單位的個案服務系統在缺乏橫向串聯的情形下,容易造成缺乏溝通或風險辨識不夠全面。
剴剴案|常見名詞解釋:什麼是主責社工?
主責社工是什麼?是主要負責人的意思嗎?
「主責社工」指的是在一個服務個案中,負責統整服務與協調資源的主要社工。在社會安全網制度下,許多單位可能同時協助一個家庭,例如社福中心、醫療單位、學校或民間機構等,因此需要一位社工擔任「主責」,負責評估家庭整體狀況,規劃服務方向,協調不同單位之間的合作,並持續追蹤服務進度。
「一主責多協力」又是什麼?
「一主責、多協力」分工,意指由一名主責社工針對家庭做「統籌管理」的角色,幫家庭串聯跨網絡資源,統籌協調各服務單位,凝聚共同的服務目標;其他單位則透過專業分工,相互補位。例如:三代同堂的家庭中,有可能包含了提供老人服務的單位、提供兒童服務的單位、提供經濟補助的單位、提供醫療協助的單位⋯⋯等,主責社工須擔任統籌協調之角色,讓各單位的服務目標朝向共同方向,避免各網絡單位多頭馬車,影響對家庭的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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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