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福聯盟說明】社工三次訪視,到底看了什麼? 怎麼會沒有發現剴剴受虐?
社工服務實況︱出養社工與保母怎麼合作分工?
在為孩子找家的過程中,出養社工的工作重點在了解孩子、連結資源解決孩子的問題,為媒配收養人做準備。因此社工需了解孩子的發展情形、日常生活作息、人際互動狀況、個性及喜歡的活動等,若孩子有醫療問題、心理問題,則連結所需資源,希望能協助孩子有較佳的狀態,提高媒配成功的機率。
保母則像後援部隊,除了一般保母需負責的日常生活照顧外,也需額外配合兒盟進行收養前的準備工作,包含幫忙帶孩子打預防針、帶孩子做醫療檢查或發展評估、定期回診或進行早療復健、帶孩子與原生家庭會面。若孩子有諮商需求也需幫忙接送,並配合醫囑或諮商師要求,在家幫孩子進行復健、增加所需刺激;出養到其他國家的孩子,保母也要配合社工的指導,在日常生活中幫助孩子漸進接觸該國的文化,以及定期帶孩子跟收養人視訊等等。
一直以來,出養社工和保母就像是一個照顧孩子的團隊,過往服務過的一千兩百多個孩子,都是透過這樣的模式進行,我們感謝眾多保母在過程中的用心付出。
從國民法官的審理過程中,我們痛心地看到,保母姊妹多次刻意隱瞞剴剴的傷勢,甚至誤導社工,只為逃避責任:
- 對話中串通如何迴避社工發現傷勢:保母妹妹在看到剴剴頸部被抓傷、衣服上有血時,並未第一時間處理傷勢,反而提醒姊姊「星期五先不要讓他睡,下午再讓他睡」,其第一反應是思考如何掩蓋,避免社工發現,而非優先照顧剴剴傷口。
- 保母自知施虐刻意隱瞞社工:保母承認曾對剴剴施以多種不當對待,包括徒手打、掰開嘴巴、捏耳朵、用鞋拔打、綑綁雙手雙腳,甚至證稱目擊剴剴曾自撞頭部等等。檢察官詢問這些行為是否有通報社工,保母坦承:「我都沒回報,怕被責備。」
(除此之外,保母也藉故取消居托中心訪員的訪視。)
- 照顧有困難卻未曾求助:保母坦言照顧剴剴期間感到「不好照顧」。面對檢察官詢問是否尋求協助,她坦承:「沒有,因為我怕失去當下所擁有的收入。」還表示:「如果通報,兒盟應該不會讓我繼續照顧。」顯示其為保持收入選擇隱瞞困難、不願求助。
9/25第一次訪視時,我們注意到剴剴額頭有受傷,當下詢問原因,保母解釋是在公園玩時跌倒撞傷,我們並未起疑,在10/6的通訊、10/23第二次訪視、11/20第三次的訪視都進行追蹤並確認傷勢有逐漸好轉。
前兩次的訪視都有注意到剴剴較為安靜、本會社工嘗試跟剴剴互動,但剴剴不太有回應,因為訪視時間都排在下午四點,保母解釋是因為剴剴「剛睡醒」之故,我們評估也有此可能,因此第三次訪視,我們提議改為早上10點進行,且內部討論後,也決定將訪視地點約在戶外空間(公園),希望觀察剴剴在不同的時段、地點的狀態是否會有不同,當天的剴剴的表現確實較在家中有回應,可以和其他孩子一起玩遊樂設施,且在遊玩時露出了笑容。
11/19保母在通訊軟體上告知剴剴因磨牙而掉牙,在11/20訪視當天我們與保母討論11/23要帶剴剴看牙醫,了解磨牙掉牙的問題,11/25詢問保母就醫情況,保母表示牙醫認為剴剴磨牙很厲害可能是心理因素有關。
我們在訪視過程中確實有留意到剴剴的異狀,也有追蹤後續情況,但因相信保母所提供的訊息、而未加以查證,包括是在公園跌倒導致額頭瘀傷,剛睡起來所以才比較安靜,也認為保母轉述11/23牙醫就診、以及11/7打預防針診所的醫師的評估意見是真實的,因此雖留意到剴剴的異狀卻沒讓我們對保母起疑,沒有任何言語足以表達我們的懊悔。
註: 牙醫就診以及診所就診紀錄在檢察官起訴書裡皆已證實,牙醫所述的證詞與保母轉述內容是有落差的。
台大兒虐鑑定團隊之鑑定報告:剴剴全身總計有42處傷痕,傷勢大多集中在過世前的最後一個月。
保母姊妹在4/29第五場的法庭審理中,透過勘驗屍體的法醫、鑑定傷勢的兒科醫師的鑑定,提供了客觀的專業視角。根據鑑定人台大兒虐鑑定團隊的報告:剴剴的傷勢有42處,「有些癒合看不到,看到的是近期(死亡前)兩個禮拜到一個月,最後一月最密集。」
我們最後一次的訪視日期是11/20,12月初與保母約當月訪視日期時,保母藉口家中其他托育的孩子生病,因此暫緩約訪;居托中心原訂12/21無預警訪視,保母也以確診取消訪視,如今從鑑定報告才知原來12月應是剴剴最為難熬的期間,保母更是拒絕外界的探訪,錯失拯救剴剴的機會,這是我們會永遠記取的教訓。
資料來源:報導者、太報出養兒童的年齡皆偏小,大多集中在三歲以前,正是需要在穩定家庭中被照顧的時候。我們服務的每位出養童往往都經歷不只一次的轉換照顧者才來到保母家中,服務確實會著重觀察孩子適應環境時會出現的各種生理(睡覺三餐等日常生活的反應)、情緒(睡眠與人互動)等方面的反應。
近幾年出養服務中的特殊兒童比例日益增加,約有近六至七成的孩子有身心狀況、特殊背景,延伸出不同的照顧需求,有的孩子會需要保母整晚抱著才能安穩入睡、有的孩子會大哭不止、甚至嚴重便秘或是持續需要就醫等情況。在照顧過程中需要透過更多的觀察、安撫等來協助孩子適應環境。
也因為長久以來這樣的服務經驗,當觀察到孩子出現異樣時候,我們容易在第一時間點往心理議題方向思考而沒有啟動兒虐辨識的雷達,這也是我們深感懊悔而且亟需彌補精進的服務斷點。
服務的過程中過度信任保母所提供的訊息,並未查證兩度就醫資訊,再加上過去出養服務工作中,對於出養兒童的創傷反應經驗累積,在看到剴剴精神不好等異樣,解讀為「轉換照顧者的適應問題」、以及「過去創傷經驗」造成的心理議題,處遇方向上認為應該要安排遊戲治療幫助剴剴。
我們必須承認:我們輕忽了出養服務過程中可能的兒虐風險,缺乏兒虐敏感度與處置能力的訓練,致使評估方向錯誤,未能及時保護剴剴,但出養社工絕不是保母的幫兇,也不會故意冷眼旁觀保母的犯行。
兒盟提出三大作為,徹底改進:
1. 6歲以下中、高風險個案由雙人訪視、重複檢視
2. 強化疑慮個案即時複判程序
3. 全員強制兒保複訓,定期回訓
過去一年多來,我們經由嚴謹的內控內稽制度與風險管理機制的檢討,調整了組織人事與工作流程,確實改進服務、督導系統、強化對幼兒的保護,不能再有下一個孩子被漏接,也請繼續關注我們的努力和前進。
我們會持續檢討與改進,懇請大眾理性對話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