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法「預防、輔導」應重於「懲罰」
何祐寧/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 研究員
過去長期存在於校園的霸凌問題,近日隨著一些學生殘忍欺負行為的新聞爆發,越來越受到重視與關切,而教育部也打算開始擬定校園霸凌法,期學校能重視並願意解決霸凌問題,然我們對於該法有些疑慮與建議。
根據兒盟歷年的調查研究發現,「於兩個月內經常被同學欺負」的國小學生比例約為一成,曾有霸凌經驗者更是高達六成。顯見「霸凌」並非近日才存在的事件,更是許多人幼時曾有過的經驗。可怕的是,霸凌的影響是深遠的,絕非離校轉學即可解決;有六成的霸凌者在24歲以前會有犯罪的紀錄,而被欺凌的學生成年後也常有嚴重的情緒困擾,從教育部反霸凌專線應接不暇的「過去被霸凌的受害者」電話,可知的確有許多人無法走出過去的傷害。
其實霸凌事件的發生是階段性的,分為「潛伏期」、「萌發期」及「爆發期」。「潛伏期」是指當一些不均衡的權力存在,但是當事者未覺察有權力濫用的時期(如:剛轉進班級的新生、不被同學歡迎的弱勢學生),「萌發期」則是一些當事人逐漸了解霸凌已經發生的階段,而到了「爆發期」則是被霸凌者已經受害,且霸凌者與旁觀者也清楚發生此事的階段。通常在「潛伏期」的介入是最有效的,很可惜的是,由於教師的課務忙碌,加上受凌者對於霸凌事件往往說不出口,不敢求助,通常大家發現時,霸凌事件已經進展到最後一個階段了。其實霸凌事件若能即早進行預防措施,不論是社會、學校、家庭所付出的成本,都將大大降低。
此外,霸凌事件發生後,除了對受凌者、霸凌者應積極隔離、懲戒外,更重要的是「輔導」,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且霸凌是全班性的問題,不應只處理幾位當事者,旁觀者甚至全班都應該要積極地一起輔導。
我們樂見教育部近年來投注越來越多資源於霸凌事件的處理與防範,甚至著手研擬校園霸凌法。除了研擬霸凌的處理流程、規範霸凌者等措施外,我們建議從「預防」的角度出發,讓「尊重、正義、友善、同理心」等品格深化,而針對霸凌當事者或班級應以「輔導」取代「隔離」,才能提供一個真正友善的校園環境。
【本文精簡版刊載於2010/12/16自由時報 自由言論「霸凌 潛伏期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