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捍衛受虐兒少隱私權,避免孩子二度受創
昨天(3/26),有議員在台南市議會質詢時爆料,台南某國小學童被學校老師性侵長達近兩年,民眾可能會覺得,這位議員為民喉舌、憤而揭弊,是為孩子伸張正義;然而,事件發生後,不僅媒體大幅報導,鄉民們也展開肉搜,在網路上公開受害學童就讀的學校,孩子正面臨身分被曝光的威脅。
其實,類似這樣的情況,已經不是第一次。不久前,有地方民代前往兒保個案家中關心,卻現場拍照,把受虐孩子居住的環境、鄰里等資料對外公布;也有議員以社群媒體直播的方式,把處理兒保案件的社工人員姓名、手機號碼等個資,在直播影片中「全都露」;過去,甚至有議員以不堪入耳的言辭,在議會殿堂上公然羞辱、踐踏社工專業。
兒福聯盟憂心,越來越多的民意代表,選擇以公開爆料或網路直播的方式「關切」兒少保護個案,可能嚴重侵犯被害孩子的隱私,甚至造成受虐兒少二度受創。
上週五(3/22),兒盟在衛福部召開的家暴及性侵防治推動小組會議上提案,針對民代公開揭露足以識別兒保個案身分的資訊及社工人員的個資,要求中央主管機關不能只是發發新聞稿、或發公文要地方政府依法處理,而必須提出更積極的因應對策,遏止民代「犧牲孩童與社工隱私,換取個人問政能見度」的歪風。
為了捍衛受虐兒少的隱私權,避免孩子二度受創,兒盟提出以下三點呼籲:
1.兒少法第69條明定,「任何人」不得在媒體或以公開方式揭示受虐孩子的姓名及身分資訊,民意代表當然也受到此法條的約束,應當知法守法。兒盟建議,當民代知道有孩子受虐或遭性侵,第一時間要做的,不是開直播或開記者會,而是幫忙收集相關資訊,依法通報當地社政單位,讓社工人員盡快介入處理。
2.對於違法曝光受虐兒少身分資訊的人,現行兒少法只授權地方政府、NCC等部會可以裁罰,兒盟認為,未來應修法增列中央主管機關得強制介入的法源,讓衛福部的肩膀可以「硬起來」。
3.在上述修法完成之前,兒盟建議衛福部應儘速召開專案會議,邀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地方政府等代表,以集體決策的方式,形成具體共識與決議,除了表達中央對基層社工的支持,也以「眾律」的影響力,幫地方政府減輕獨自面對民代的壓力,藉以約束當事人的不當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