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只是雙親不住在一起
柯以柔離婚的新聞再度躍上版面,不同於以往此類新聞充滿彼此的控訴、滿足讀者八卦窺探的喜好,這次讓人看到父母如何努力在婚姻破裂的過程,以孩子為重,如果大部分父母都能有這樣的觀念,那面臨父母離異的孩子就可以少一些傷害、多一些關愛!
台灣離婚率高已經是多年的事實,相較於十多年前的高峰,目前已經趨緩,但卻仍是亞洲第二名。而正當大家重視少子化問題,甚至以國安問題視之,如何讓每年將近六萬名的離婚子女得到必要的協助,卻少有人關心!柯小姐得到律師與法院調解的協助,但每年超過八成的離婚夫妻是沒有經過法院的,他們子女的最佳利益由誰來把關呢?
柯小姐的例子中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議題,是在父母關係未定時,是否可以因為想要跟孩子多相處,或者為爭取未來照顧孩子的機會,就擅自強佔或帶離孩子呢?當父母要分開住了,對孩子而言,兩個都是他愛的人,一方突然的消失或者突然被帶往不熟悉的生活環境,對於兒少的安全感將是極大的破壞,甚至損及兒少對人的信任感。但是這樣的狀況在不少高衝突的離婚家庭卻是常見,也因此近年民法修法納入友善父母條款,就是為了保障兒少與雙親維繫親情的權利,落實國際兒童權利公約。
因此,在此希望政府與大眾開始用新的眼光來看待父母離異的家庭,不要再稱呼他們「單親」,因為對這些孩子而言,他們雙親俱在,只是不住在一起,他們需要的是父母改換過往同住的照顧模式,透過分工達成合作照顧子女的目標。這樣的親職模式確實不同於一般親職分工,父母除了要能先處理好自己的情緒,重新調適彼此的角色與互動,最重要的是一切以孩子為優先的考量,而這些新的技巧與親職能力需要學習,甚至專業的引導,如果政府能更積極地在這部分有所回應,相信這些數以萬計的兒少將可以得到更多的幸福、更好的照顧。
(作者為本會親子維繫組李惠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