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連結:方文琳親曬與「前夫現任」合照 曝沒與于冠華斷聯原因
發布日期:2023/09/19
本文引自:東森新聞
女星方文琳與同是藝人的前夫于冠華離婚17年,離婚後她帶著2個女兒生活;日前大女兒生日,她還帶著媽媽、女兒到前夫開的餐廳慶生。
「從離婚就沒有斷開跟前夫的聯繫,因為孩子需要爸爸,而他也一直都是有責任的爸爸,讓孩子一直有于家人的疼愛不是很好嗎?我自己也樂得輕鬆不是嗎?」不僅未與前夫斷聯,方文琳與前夫的再婚對象也相處融洽,她說:「感謝前夫再婚對象也如此的寬宏大度愛我的女兒…。」並表示自己的個性本來就是放得開、不會糾結的人,認為「善待自己」才會活得更好!
很多人離婚後,一時不知該如何看待對方及與對方維持怎樣的關係?
我們的建議是:夫妻關係結束,但父母角色不變 ➔ 可以轉成「親職夥伴」
親職夥伴就好像是股東合作的關係,兩位股東共同經營「孩子」這個事業,把事業(也就是孩子)經營好,是未來雙方一致的目標;又如同一般股東之間,是不需要牽手、擁抱,或是過問彼此私生活的,只有遇到與「孩子」這個事業有關的事才需要討論,如此就算離婚也可以繼續合作當父母!
另也不要因為離婚,就切斷孩子所有與對方的聯繫;離婚是大人的事,與孩子無關。研究顯示,如果能讓孩子在(爸爸、媽媽)兩個有愛的家來去自如,允許孩子享有更多人的愛與陪伴,就能降低離婚對孩子的影響。
我們都希望離婚後,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能更好!不妨試著將彼此定位成親職夥伴關係,在理性的合作協商下,創造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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