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蘋果即時
記者:王吟芳
日期:2018.06.02
新聞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N8L6Pb4p-M
(照片引自新聞來源)
關於未成年子女的探視安排若雙方均能依約定進行,將有助於離異父母共享親職的意願及建立彼此在合作父母上的信任感;但是,探視時偶爾會遇到接送交通問題、或家長、孩子因工作、外務、課業臨時需調整會面時間或日期等狀況,所以建議雙方訂定探視計畫時,應要保有彈性調整的空間及溝通管道,方能減少紛爭。
新聞中的媽媽因時常臨時變更探視時間,甚至影響孩子生活作息時,確實容易破壞雙方原有的信任關係,甚至產生誤會或衝突,建議同住父母除了要跟探視父母討論孩子生活作息之外,雙方也要思考當初訂定的探視方式在執行上是否有調整的必要。跟未同住父母相處及維繫親情是孩子的權益,法律上也有明文規定及保障,所以,父母若針對目前探視方式有不同想法時,除了可以自行協議外,也可以透過中立第三方(如兒盟商談、地院調解服務)協助雙方調整目前的探視方式喔。
►相關文章連結:子女照顧父母溝通原則
https://www.children.org.tw/goodbye/life/kids-care/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