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關鍵評論
發布日期:2021.03.21
文中提到德國人離婚都需要經過法院判決,不過單方提出即可,但要有一年以上分居的事實,即使是雙方合意,也都需要經過法院判定,目的是要維護雙方的權益。許多家長來找社工諮詢,往往是因為想趕快和對方斷乾淨,急著要離婚,以為只要離婚了,什麼事情都能解決,或是痛訴當初是被騙、被逼著離婚的,因此在財產、孩子的監護權、探視和扶養費都沒辦法好好討論清楚,損及了自己及孩子的權益。
在台灣,雙方如果要離婚,只要有共識、簽下離婚協議書,再找兩位證人簽名,夫妻共同到戶政登記,就完成離婚的流程,另外可經由訴訟,但也必須符合離婚的要件。而透過訴訟離婚,往往也有一段很不舒服的過程,很多人聽到要上法院就覺得是丟臉、衝突的事,通常為了維護自己和孩子的利益,採取的方式是證明另一方不好,或是用一些方式規避財產的分配,但這些過程和衝突對孩子會造成很大的傷害。不是所有離婚都有機會透過法律來保障彼此及孩子的權益,因此如果有中立、專業的人員可以協助雙方討論,不但可以減少離婚前的衝突,孩子也能盡量不捲入父母離婚的衝突中,社區家事商談服務便是家長可使用的資源。
家事商談服務並沒有強制性,需要雙方都有意願一起來,過程中可以協助雙方對目前的困境討論出實際可行的方式,當雙方有意願討論時,在開始進行家事商談前,我們可以做些準備來保障自己及孩子的權益:
1.寫下來:把自己想討論的重點,以及很在意的事釐清,並且寫下來。
2.找方法:思考對於孩子的權益,我能做的努力、可以和對方合作的方式是什麼。
3.調整心態:必須理解討論不一定有結果,也不一定會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但雙方要做好為了孩子必須和對方共同合作的心理預備,因此必須願意和對方溝通。
4.穩定情緒:在商談的過程中,難免會談及婚姻及關係中的衝突與不愉快,我們可以先覺察自己和對方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有很大的情緒,難以繼續溝通,想想如何能讓自己穩定情緒,更有利於雙方能理性的討論。
當做了以上的準備後,我們希望雙方在這過程中,有機會了解彼此的善意,找到彼此能一起為孩子合作的方式,才能真正保障到自己及孩子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