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上學、工作、生活全部都擠在一間屋子裡了,長時間的相處,反而增加了夫妻間的摩擦與爭吵。2020年7月至10月與前年同期相比,英國著名律師事務所司徒華慈(Stewarts)的諮詢量增長了122%;在美國,一家大型的法律合同諮詢網站最近宣佈,其基本離婚協議的銷售額增長了34% (引自「新冠疫情為何導致分手和離婚激增?」一文),中國和瑞典的離婚率亦有增加的趨勢,而正在面臨疫情延燒的台灣,也許會出現與其他國家相同的狀況。
目前在討論是否要離婚,或已經決定好要離婚的爸爸媽媽,可能礙於疫情關係,無法馬上分居或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即使沒有當面和孩子說清楚,孩子在家中的時間那麼長,或許早已知道父母吵架的事情,整理三個讓孩子參與離婚過程的原則:
1.主動告知:與其讓孩子隔著房門猜測,不如大人主動告知「父母關係上的變化」,包含分房、分居甚至離婚,像是「爸爸媽媽在討論後,發現我們這樣生活並不快樂,所以決定要分開了…這陣子我們會分不同房間睡覺,等疫情結束後,媽媽會找別的地方住」。
2.允許孩子表達他的想法及擔心:當孩子被告知父母要離婚甚至不再同住時,孩子可能無法接受、抱有父母復合的期待等,這些都是孩子的感受,盡量給予孩子情緒上的安撫與理解。
→建議說法:「這陣子辛苦你了,我知道我跟爸爸常常吵架,一定有影響到你的心情,現在又決定要離婚了,你可能還沒辦法一下接受這麼多事情,如果你有什麼擔心或疑問,只要你願意,我很願意聽你說喔」。
3.父母共同決定:當大人在討論離婚的時候,孩子可能會跳出來說「我要你們手牽手,不要分開」、「我之後想跟媽媽住,不要跟爸爸住」、「爸爸,你原諒媽媽就好了」等,記得不論是父母的婚姻關係或者未來生活上的安排,最後的決定與安排該由父母共同來決定,不要把如此重大的決定交給孩子造成壓力,畢竟父母比孩子擁有較成熟的思考,能更全面考慮不同的層面,做出較妥適的決定及安排!
所以當孩子表達出期待時,理解孩子背後的擔心,比起順著孩子的期待來決定未來的生活更重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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