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佳的父母離婚一年多,剛離婚時媽媽還能穩定地跟佳佳見面,但半年前爸爸認識了一個新阿姨,爸爸認為媽媽頻繁的跟佳佳見面對於日後照顧會產生困擾,期待媽媽能減少會面次數,於是雙方起了爭執,接著會面變得不順利,在訴訟過程中法院提供了兒盟的陪同會面服務…
「媽咪,妳可以幫我拚這個積木嗎?喔!不對,不對,這個是媽媽,要叫媽媽,媽媽妳可以幫我嗎?」,5歲的佳佳自言自語的說著,也因為叫錯了稱呼,神情顯得相當慌張….
原來佳佳的父母離婚時,佳佳才3歲多,爸爸媽媽認為佳佳年紀還小理解有限,所以都沒有跟佳佳說明離婚一事,媽媽只跟佳佳說:「媽媽因為新公司很遠所以要搬出去住…」,爸爸也只跟佳佳說:「媽媽工作很忙所以只會偶爾回來看你…」。社工讓爸爸媽媽瞭解佳佳可能會有的疑惑與不安,如:「是不是我太愛哭,爸爸跟媽媽才不住一起?」、「爸爸說我可以把新阿姨當成媽咪,但我的媽媽不是只有一個嗎?」、「如果,我跟新阿姨比較好,媽媽會不會生我的氣?」、「媽媽的工作好像真的比我重要?」。
聽完佳佳的心情之後,爸爸跟媽媽很擔心,也覺察到對佳佳的影響,便著急的詢問社工該怎麼辦,社工跟爸爸媽媽討論離婚告知對孩子的重要性以及可以怎麼跟佳佳談父母離婚的原則與方法。
爸爸利用睡前跟佳佳說:「爸爸媽媽之間發生了許多不快樂的事,而且一直沒辦法解決,所以決定離婚分開住,但是爸爸媽媽都很愛妳,放假時妳也會去媽媽的新家住喔;還有新阿姨是爸爸的女朋友,妳可以決定怎麼稱呼她。」;媽媽則在會面時跟佳佳一起讀繪本~「和強尼共度的一天」,讓佳佳瞭解儘管父母的關係變動,然而父母的愛不變且親情的維繫仍是持續的。因為爸爸媽媽的努力,佳佳也慢慢地理解了父母的狀態,在最後一次會面服務結束時,佳佳很高興地跟社工說:「社工阿姨,我爸爸跟媽媽離婚囉,但他們都還是很愛我,而且我也愛他們,放假的時候我可以去媽媽的新家,好期待喔。」
好好跟孩子談離婚,讓孩子持續感受到父母的愛與關懷,一起陪伴孩子順地走過生命中重要的轉彎口是父母對孩子愛的表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