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台灣兒少被家長體罰情形及相關因素
在華人社會中,「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是很常聽到的說法,體罰的正當性似乎深深的刻印在我們的文化中,被家長打,是我們大多數人共同的成長經驗。但是講到「體罰(corporal/physical punishment)」一詞的概念,其實不僅止於對兒童身體的責打,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在界定體罰時,認為體罰是「意圖造成某種程度的不舒服或疼痛,不論多輕微,而對兒童身上施以強制力的一種懲罰方式」,因此除了最常見的對身體的責打之外,體罰還包含了強制身體維持不舒服的姿勢(如: 罰半蹲、舉重物)、強迫進行造成身體痛苦的體能活動(如: 蛙跳、跑操場)、剝奪生理需求(如: 不准進食、上廁所)、強制行為(如: 強迫用肥皂洗嘴巴、強迫吃辣椒)...等各種意圖造成身體不舒服的處罰方式。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認為體罰是一種對兒童的暴力形式、是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的,除了因為可能造成的身體傷害外,最重要的是體罰是「有辱人格」的,因此是對兒童有害的,許多研究都指出不論是在家庭中或學校裡,體罰對兒童的自尊、心理健康、行為問題都有負面影響。為進一步了解當前台灣兒少被體罰的情形和體罰的影響,兒福聯盟於進行了「2018年台灣兒少被家長體罰情形及相關因素調查」,希望聚焦了解兒童在家庭中被體罰的情形,以及和體罰相關的因素。
本調查發現,家長期待體罰能夠達到管教的立即效果,但是兒少在被體罰後,其實更高比例是有負向的反應。體罰也有諸多副作用,包括影響兒少認同使用暴力解決問題,更可能有攻擊行為、降低快樂感、減損親子關係。因此,兒福聯盟在今年(2018)的第八屆橘絲帶兒童保護運動中提出呼籲,希望家長避免使用體罰,運用正向教養的三原則,陪伴孩子學習成長:
1.冷靜溝通:當親子之間發生衝突或是孩子行為讓你生氣的時候,記得先冷靜,或許可試著收回第一個想罵出口的話或是出手。
2.溫柔堅定:溫柔同理孩子狀態,和孩子進行雙向的溝通,讓孩子理解你的原則,共同擬定改善的計畫,然後堅定執行。
3.熱情鼓勵:當孩子行為改變時,記得熱情地回饋與肯定孩子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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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建議引用方式:
兒童福利聯盟(2018)。2018年台灣兒少被家長體罰情形及相關因素調查。取自 https://www.children.org.tw/publication_research/research_report/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