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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家庭兒少現況檢視報告(附全文)

2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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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月離婚潮,孩子怎麼辦?

每年有超過50000對夫妻離婚,全台有超過21萬以上離婚家庭兒少

內政部戶政司統計,台灣2013年以來離婚率約2.3‰,與亞洲鄰近各國(韓國、新加坡、日本、香港)相較,台灣離婚率僅次於中國2.8‰,在鄰近亞洲國家中居高不下。而根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統計資料發現,3月份的離婚對數明顯較其他月份高,推測可能是連假長時間相處,婆媳問題或家庭觀念落差等摩擦增加、或是因國人年節傳統上不談離婚,年後才來處理。只是,眼見三月離婚潮來臨,會有多少孩子被迫捲入父母的衝突?

台灣光是去年一整年就有54,412離婚對數,若以高中以下在學學生單親家庭情形來看,推估目前全台在學生中超過21萬名學生來自離婚單親家庭[1] (不包含學齡前兒童),此數字相當驚人,然而這些孩子是否能在父母的離婚衝突下全身而退,其權益是否有獲得保障?兒盟黃韻璇執行秘書表示,當父母的關係開始出現裂痕,孩子可能就開始置身「兩難」的處境。當父母離異後,有些孩子可能被迫長大,要學習照顧自己,見到父母的時間相對變少了……。因此離婚後,父母如何共同分擔親職,如何讓孩子持續擁有父母雙方的愛,值得重視。

 

 

  • 兒盟離婚諮詢來電趨勢與現象

兒福聯盟於92年開始離婚協議商談服務,提供處於離合決定、或是遭遇離婚議題之父母免費諮詢服務,多年來,已接獲上千通家長來電諮詢(98年至106年共2379通)。底下進一步分析諮詢來電趨勢與家長主要問題。

  • 離婚諮詢來電增加

每天接獲近1通離婚諮詢電話,相較5年前成長八成

 兒盟發現近年來離婚諮詢來電逐年增加,顯見原「家醜不外揚」的離婚議題,逐漸轉變為願意向外尋求協助,離婚議題專業諮詢需求提高。自102年以後兒盟離婚諮詢來電通數逐年增加,相較於102年的180通來電,106年一整年已有325通諮詢電話,上升幅度高達八成。

  • 「探視」取代「監護」成為首要諮詢問題

    除了家長們的諮詢需求變多,主要的問題內容亦有不同。比較101-103年與104-106年來電諮詢主訴問題發現,探視子女的問題已經從第二名躍升,取代監護權問題成為第一名。

名次

101-103年

比例

104-106年

比例

1

監護問題

38.2%

探視問題

40.0%

2

探視問題

36.7%

監護問題

25.8%

3

親職問題

19.9%

親職問題

25.1%

4

扶養費問題

11.5%

扶養費問題

10.5%

兒福聯盟執行秘書黃韻璇進一步分析名次變動的原因︰在102年11月立法院通過了民法第1055-1條修正案,新增第一項第六款,即所謂的「善意父母條款」。此條文修正讓法官在判決子女監護權歸屬時,將是否妨礙對方探視會面納入考量,如果父母一方造成他方探視子女、維繫關係的障礙,例如藏匿孩子、搶奪子女等行為,反而可能成為法官裁判孩子監護權時不利的依據;此外,隨著法條修訂,也讓更多非同住的父母意識到自己與孩子的權益,因此,父母在討論監護權的同時,也會多關注探視權對子女最佳利益避免影響判決,甚至已經離婚者也開始回頭爭取探視的機會,使得探視的議題諮詢跟著相對大幅增加。

 

  • 離婚家長三大困境

進一步統整104-106年諮詢來電和實務服務當中,家長常見與子女有關的三大困境如下:

  1. 探視孩子受到刁難[2]68.7%

統計顯示在諮詢通話中,對方不讓自己看小孩的困境為最大宗,對方用各種方式刁難或使得對方不得探視小孩;探視權是孩子的權利,即使父母曾約定放棄探視權,也不能限制孩子與父母進行探視的權利,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剝奪,但諮詢統計結果顯示仍有部分家長用許多方法剝奪對方或小孩的權利。

  1. 扶養費爭議[3]17%

爸爸說媽媽都沒有付錢,所以家裡好窮喔!我想趕快去幫忙賺錢。(小三,女生)

我最討厭每個月的第一個禮拜三,媽媽都要我打電話跟爸爸要錢,好煩喔!(小三,男生)

媽媽一個人照顧我跟弟弟很辛苦,我希望爸爸可以幫忙……(國二,男生)

 

扶養費爭議在諮詢通話中為排序第二高的議題,面對孩子的生活相關權利,父母許多時候都首看實際面,在乎扶養費怎麼給付、怎麼算合理,甚至也有以付小孩扶養費為由,限制探視會面,互相牽制。

  1. 離婚前,一方先強佔小孩13.7%

我很想告訴爸爸,他可不可以不要跟媽媽爭我的監護權,我想要跟媽媽一起住,爸爸和媽媽一直在法院吵來吵去,讓我覺得好煩……(國二,男生)

 

當父母關係生變,在搶奪親權事件中,雙方常會為搶奪子女監護權不擇手段、甚將孩子當成傳聲筒、間諜或籌碼,把孩子成為雙方爭奪的「物品」或是報復對方的手段,此時對孩子造成相當大的生活惶恐及心理傷害,也完全忽略孩子的需求及感受。然而,這樣行為的父母實為搶奪,而非以孩子最佳利益為基準考量孩子的最適狀態。

 

 

  • 衝突中,誰來關注孩子?

三成二父母聚焦眼前離婚權益爭取;七成七不關心孩子情緒感受

離婚事件中,會受到影響的絕對不僅是夫妻雙方,孩子通常面臨的衝擊也很大。根據美國婚姻律師協會調查(AAML,2010),74%的離婚律師受訪者表示,兒童經常被捲入離婚訴訟中。 Laumann-Billings, L. &. Emery, R.E. (2000)調查亦指出即使父母離異已超過三年的大學生,仍有近半學生(48%)認為自己的童年生活過得比其他人困難。Gina Kemp等人(2017)認為孩童在面對不熟悉的情況時,父母的耐心、支持和傾聽能夠使緊張最小化,也可以幫助孩子度過這個令人不安的時刻,而且能感受到被愛,自信和堅強。

可見父母離異對孩子的影響並不小,但在離婚的過程中,孩子的心聲有被聽到嗎?孩子的心情有人了解嗎?依據本會近三年的諮詢來電中,有三成二(31.5%)的家長聚焦眼前的問題,如:離婚財務問題、討論離合決定等。而近七成的父母雖然有問及孩子相關議題,但多著重在子女監護或探視權益的爭取,較少提及如何回應孩子當下的心情或如何協助孩子適應父母離婚等。

整體而言僅兩成三(184件,22.5%)家長會特別留意孩子在離婚過程中的感受及反應,或是會思考離婚後如何與對方共同合作幫忙孩子適應,進而來電諮詢討論[4]。也許有的父母自認孩子部分可以自行處理或者已有其他親友、資源協助,無須專業諮詢,但也不僅讓人擔心,父母在忙於解決大人婚姻問題中,孩子的心情是否有人了解?孩子的擔憂是否有人關心?

 

此外,若進一步比較家庭形態發現,相較於仍處在離和決定中的家長,已歷經離婚風暴後的父母較可以看到孩子的狀態,進而針對孩子的問題尋求專業協助,兩者統計上有顯著差異[5]。

  • 兒盟呼籲「三要」︰要關心、要支持、要合作

隨著三月離婚潮的到來,我們希望父母在思考與處理離婚過程中,能更留意孩子,父母關係的改變可能是他們小小世界中的大爆炸,兒盟提出「三要」呼籲:

一、要關心

在決定離合的過程中,父母除了兩人的關係外,不要忘了夾在中間的孩子,以孩子能理解的方式協助他們了解爸媽正在處理的事以及對他們的安排,聽聽孩子的想法及感受,接納孩子的情緒,同時父母也要避免在孩子面前批評對方,或讓孩子感受到你不喜歡他跟另一方聯繫。此外讓孩子了解父母對他們的愛,不會因為父母關係的轉變而改變,給予孩子愛的保證。

二、要支持

離婚代表將兩成人的關係正式切割分開,而這也含括了各式各樣的情緒、反應,當家長被這些不滿、委屈、憤恨等情緒包圍時,孩子可能也在跟著家長經歷這些情緒及對新生活的不安。家長不單要處理離婚所帶來感受、情緒,也要留意不讓孩子承擔爸媽的情緒壓力;同時也要預備面對孩子情緒上的不適應與挑戰,陪伴並支持孩子走過這段關係變動的路。

不論父母有沒有跟孩子同住,孩子都很希望能繼續見到爸爸或媽媽;為了協助孩子適應新的家庭結構與關係,未同住父母的穩定探視,以及同住父母以開放的態度鼓勵孩子與另一方父母見面,才能讓孩子安心擁有不變動的親子關係。

三、要合作

父母在爭取孩子監護權時不要流於意氣之爭,單方面強佔或搶奪會對孩子心理造成嚴重的傷害,監護權、扶養費及探視權不只是父母的責任,更是孩子的權利,因此需要父母共同合作,討論出最適宜的照顧方式,才是對孩子最好的決定。

 

此外,兒福聯盟也提供許多離婚相關的服務,期盼分擔離婚/分居父母們的煩惱。如果您或身旁親友也正在思考離婚,且育有未成年子女,如需諮詢或請求協助,皆可撥打兒福聯盟「爸媽Call-in教養專線0800-532-880(我想要,幫幫您),週一~週五14-17時」或至離婚協議商談服務網站http://www.goodbye.org.tw/了解更多資訊。另也有離婚親職資源與告知相關手冊供民眾索取或下載,請上

離婚親職資源手冊下載>>https://www.children.org.tw/goodbye/ebook

離婚告知手冊下載>>https://www.children.org.tw/goodbye/ebook

[1] 此數據係根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生家庭情形依撫養別分之資料統計,國小至高中單親家庭在學學生共計262,010人。另參考衛福部統計處「99年單親家庭狀況調查」,單親成因「離婚」占 82. 5%進行推估。(喪偶14.6%,未婚 3%)

[2] 包含探視過程受到刁難、以孩子意願拒絕探視、以扶養費作為探視交換條件、擔心孩子受傷而拒絕探視等4項。

[3] 包含對方不願意付扶養費、如何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雙方對扶養認知標準不同等3項。

[4]這些議題包含:如何與對方討論親職合作、處理孩子對於探視的情緒反應、如何協助孩子適應父母離婚、如何跟孩子說離婚、了解離婚對孩子的影響、擔心孩子而不敢離婚等。

[5]已離婚家庭平均會提及1.5個與孩子有關的議題,在離合決定中的家庭僅提及0.85個,具有顯著差異(t=-8.832,P<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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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調查報告說明

報告索取方式及注意事項

  1. 請來信rdcwlf@cwlf.org.tw說明您所要索取的調查報告名稱,參見官網報告列表。
  2. 僅提供官網報告列表中可索取之調查報告,每份報告酌收100元。
  3. 報告之「問卷」及「原始編碼資料」恕不開放索取。
  4. 2016年以前的報告已於官網中免費提供全文下載,請您先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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