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時事
2018-01-08
新聞來源:中廣新聞網
記者:彭清仁
日期:2017.01.08
全文:https://ez2o.com/2LC77
(圖片引自新聞來源)
新聞中的爸爸在孩子出生後即對孩子少有撫育及探視,離婚後更是幾乎無往來,且又未盡扶養責任,法官認定爸爸跟孩子間幾乎未曾建立親子互動關係,僅有血緣關係,最後駁回爸爸聲請,並免除孩子的扶養義務。
孩子出生後本應享有父母保護及扶養,父母年老後孩子也要照顧父母,這應該是大家都盼望的理想狀態,而法律對此也有相關的規定。但隨著環境不景氣及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影響,父母離異後若無法共同分攤孩子的扶養費,受到最直接影響的就是孩子的生活可能無法維持原來的水準。因此,法律規定,即便離婚了,父母對於孩子的扶養義務仍然存在,不會因為有沒有監護權而改變,父母雙方都還是有共同分擔孩子生活、教育等相關費用的責任,讓孩子可以繼續維持原有的生活水準,一直到20歲成年為止!如像新聞案例,父母對家庭及孩子沒有付出且不聞不問,相對的,待孩子成年後亦可經法院裁定免除或減輕子女扶養義務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