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離婚夫妻爭親權…兒:對爸媽一樣喜歡!法官勸:法院的裁判只是一時
※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
※記者: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日期:2025/08/27
台北市一對夫妻2023年離婚後,向法院聲請酌定就讀國小兒子的親權,而男童被問及意見時,吐露對爸爸和媽媽都喜歡;對此,士林地院家事庭法官王昌國於裁定書上,以白話長文向父母雙方暖心喊話「法院的裁判只是一時,而不是親情的句點 」。
對多數的離婚父母來說,爭奪孩子親權是一段讓雙方加大衝突,關係對立、緊張的過程,而除了父母之外,處境最辛苦、最為難的人非孩子莫屬了。新聞中提及:「孩子說:對爸爸、媽媽一樣喜歡」,而這對於在親子維繫組服務的社工眼中,可以說出如此真實情緒的孩子,真的、真的好不容易!因為多數的孩子,在面對父母的衝突、仇恨中,早已悄悄關閉自己的心,甚至有的孩子被迫選邊站,陷入令人心疼不已的忠誠為難。
而在親子維繫組的服務經驗中,多數的孩子不會希望自己的爸爸媽媽離婚,而在爸爸媽媽陷入孩子親權的爭奪時,也沒有一個孩子可以輕易地選出要跟隨爸爸或媽媽,即使做出選邊站的決定,也會同時陷入「我還能不能看到未同住的那一方」以及「我還能不能同時愛著爸爸也愛著媽媽」的焦慮與擔憂。
因此,對離婚的父母來說,親權的歸屬,絕不是阻斷孩子與另一方親情維繫的理由;讓孩子可以安心、自在的來去爸爸家與媽媽家,更是父母親在離婚後需要努力促成與支持的事。
衷心期盼每一位身陷訴訟困境的爸爸與媽媽們,願意為了孩子,選擇放下與對方的衝突、仇視,專注在與孩子相處的親子日常中,只要爸爸或媽媽願意有一點改變,都是在往愛孩子的路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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