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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厭他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跟他合作?」
「我們教養孩子的觀念大不相同,如何合作?」
的確,對於離婚夫妻來說,這真的很不容易、也不可思議!
但回頭看看標題,我們不喜歡的是當夫妻,並不是當父母啊!所以隨著離婚帶來關係和角色上的變化,看待對方的眼光,是否也該從充滿怨懟、漸漸無感,到最終釋懷?
人生的路還長,但孩子轉眼就長大,當父母都想參與、也都有權利參與孩子的成長時,是否不該把時間浪費在仇恨、對立,而是多互相留意和瞭解孩子怎麼了。
⭐案例⭐
孩子常跟媽媽吵說手機遊戲要儲值,媽媽耽心孩子會過度沉迷、並沒有答應。
最近發現孩子沒有再提,卻意外聽到他跟同學炫耀爸爸已幫忙儲值;
媽媽於是私下跟爸爸聯絡以進一步了解,爸爸表示孩子告訴他的是-
這次月考成績進步,希望獲得獎勵,且媽媽說可以買!
而事實是,孩子這次的月考成績不太好……
父母都覺得還好這次有再聯繫、確認,真相才能大白!也才不致造成彼此的誤會!
由上例,可看出父母在離婚後,保持一定聯繫與溝通的重要性,「合作父母」也正是由此開始!溝通前,先學著把自己的情緒放一邊,跟對方所談僅限與孩子有關並以孩子利益為優先的事。
「合作父母」是一種意識,學習跟落實需要時間,但只要一方先釋出善意,試著做,就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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