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補教師除夕夜帶走兒 前妻崩潰怒報警!雙城動員緊急協尋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
發布日期:2021.02.19
日前,有則前妻指控補教名師將孩子帶走2天,因而報警協尋的新聞,新聞中雙方離婚前已經存在許多衝突,即使是協議離婚,在執行協議內容與溝通上仍有許多不愉快,離婚後衝突還是不斷發生,只是戰場更多轉移到孩子身上。從當事人的描述中,可知雙方都是關心孩子的,只是欠缺良好的溝通和合作,如果可以為了孩子找到合作的方式,做不成伴侶,離婚後也能好好當父母,對父母雙方及孩子都是三贏。兒盟「2不3要」原則提供給離婚父母參考~
「不」批評:父母應停止指責彼此的缺失和不是,因為孩子要爸爸也要媽媽,請為孩子的愛留餘地。
「不」卸責:監護權、扶養費、或是探視,不只是權利,更是責任,需要父母要一起承擔,雙方都需要為照顧好孩子、維繫親情努力。
「要」告知:父母要用孩子可以懂的方式告訴他父母正在處理的事,還有各種生活中的安排,不讓孩子猜測和承擔父母之間的衝突和情緒。
「要」溝通:過去的恩怨擺一邊,為了孩子好好說話、好好回應,以孩子的需要為優先。
「要」彈性:照顧孩子有許多狀況和變化,孩子睡著了、生病了,都有可能會影響原本的約定,彼此都應該保留調整的彈性,並善用通訊軟體保持溝通。
除此之外,父母都應該發揮友善父母原則,讓孩子能保有跟父母見面互動聯繫親情的機會,好好溝通探視計畫,最好可以有固定的頻率和時間,平日也能用電話或視訊維繫關係,幫孩子建立新的生活模式和安全感,最重要的是親子關係的經營,相處的品質應重於時間的多寡,好好把握相處的時間,孩子一定會感受到我們的愛和關心。
離婚後,要好好合作也許並不容易,若雙方無法有好的溝通方式,衛福部社家署開始規劃推動的「社區家事商談服務」,邀請民間單位一起協助離異家庭處理離婚協議與子女照顧計畫,是可以好好運用的資源,唯有父母都能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優先,降低衝突、溝通合作,孩子才能幸福快樂的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