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方父母:「我好不容易養成孩子每天手機只能玩30分鐘,但是只要他跟孩子見面就會破功,根本不管孩子作業有沒有完成,就是一直玩手機,他永遠都是孩子心中的好人,我永遠都得當壞人,這真的很不公平…」這是我們經常聽到同住方父母的抱怨。
離婚後,好不容易建立起探視子女的默契,但卻又經常得面臨親職教養上不一致的困擾,影響同住方父母繼續維持探視的意願。
我們充分瞭解,過往婚姻中的高衝突、缺乏相互信賴的情形,對於分居或離婚後仍需共擔親職,在缺乏溝通管道下,經常會遇到這些困難與挑戰。為此,我們建議父母可以善用「親職聯絡簿」,除了幫助您減少與對方在溝通上所衍生的困擾,更重要的是,能清楚交接孩子的照顧內容與教養問題,讓接手照顧的爸爸或媽媽,都能在第一時間掌握孩子的狀況,提供與確保孩子獲得最妥適的照顧。
親職聯絡簿的內容您可以參考兒福聯盟與台灣高雄及少年家事法院合作出版的「合作父母~親職聯絡簿」手冊(https://reurl.cc/xEWbQz),又或者發展屬於你們自己獨一無二的父母聯絡簿,幫助你們在照顧及教養子女上資訊不漏接,讓您與孩子另一方父母在往後共任親職路上更順暢,讓孩子能因享有父母雙方的愛,健康長大。
親職聯絡簿使用貼心提醒:
1.父母雙方皆須填寫,由同住方父母於子女探視交接前先填寫,並於交付時提供給探視方父母,探視父母亦需於結束探視前填寫,提供予同住方父母。
2.親職聯絡簿目的為銜接子女照顧與教養須知,父母雙方勿填寫其他無關內容,或批評、評價另一方之教養方式。
3.建議您可同步參考本會:離婚親職資源手冊與離婚告知手冊https://www.children.org.tw/goodbye/ebook,以幫助您更瞭解孩子各年齡階段之心理需求及照顧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