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與離婚家庭工作的心理治療師霍玉蓮,指出下列六大面向是影響未成年小孩適應父母離婚的重要因素:(轉引自香港家事調解專業手冊,pp.136-139)
一、如何向子女傳遞離婚的訊息
♥ 您可以這麼做
•以簡單、清楚的說話解釋父母離婚。
•最好父母雙方一起向孩子解釋
•諒解孩子的不安情緒
•重覆保証父母的愛
•具體告訴孩子未來的生活安排
Χ 請不要
•找孩子作包青天。
•找孩子作出氣袋。
•找孩子作傳聲筒
二、同住父母的經濟情緒穩定性
♥ 您可以這麼做
•離異父母接受心理輔導,重建新生。
•參加離異家庭親子成長小組。
•建立支援系統。
•無論多忙碌都要注意孩子。
•盡量給每個孩子單獨相處的時間。
•記著孩子就是孩子,不要向他們尋求情緒慰藉
•對孩子的異常情緒表示支持,體諒。
Χ 請不要
•父母個人情緒惡劣,向子女發洩。
•經濟條件滑落,單親家長承擔多重角色,身心疲勞。
•同住父母暗暗盼望長子/長女急促成長,分擔困難。
•父母情緒不穩,行為倒退,與子女角色互換
三、離異父母的關係及衝突氣氛
♥ 您可以這麼做
•分清楚父母的事和夫妻的事。
•凡事以子女幸福著想為大前題。
•避免在子女面前衝突。
•重建以事論事的合作關係。
•彼此支持對方維繫良好親子關係。
•給予生父母永遠優先的親子位置。
Χ 請不要
•水火不容,一刀兩斷。
•父母衝突持續,以孩子為磨心。
•在子女面前說對方不是。
•要求子女作「間碟」,偵察對方行為。
•要求子女作包青天、傳聲筒。
•嫉妒非同住父母與子女建立良好關係。
•擔心後父/母搶掉自己的位置。
四、離異父母的親子關係及合作能力
♥ 您可以這麼做
•「夫妻情不再,親子愛永在」。
•協調具體,定期的探視安排
•保持開放的溝通。
•雙方商討一致的管教模式。
Χ 請不要
•為了忘記往事,一併忘記子女。
•借子女探視權去交換其他利益。
•為了補償離婚的罪咎,過份縱容子女。
•為怕失掉子女的「敬愛」,以物質收買子女的心。
五、離異家庭子女能享有原先家庭、鄰舍、朋輩之友善關係
♥ 您可以這麼做
•以「最少變動」為原則,例:盡量不搬家,不轉學。
•以「最少失落」為原則,例:兄妹,祖父母。
•盡快重建家庭秩序,生活常軌。
•維持原有家庭作息安排,例:課外活動、寵物、興趣
•協助孩子克服自卑心理。
•協助孩子建立支持系統。
Χ 請不要
•為了表面的公平,將孩子一人分一個,與不同的父母居住
•為了與配偶的仇怨,搬家、搬校,與過去歷史一刀兩斷
•為了自己心情好過一點,忽略孩子對祖父母及配偶親戚原先的親和關係。
•為了迴避離婚的羞辱心理,封閉自己,拒絕鄰舍關係,向學校撒謊。
六、家庭結構轉型的平穩過渡
♥ 您可以這麼做
•正面看待離婚,重建生命意義。
•增加各項家庭轉變的心理準備和透明度。
•以緩和忍耐的態度解答子女深藏的問題。
•切勿忽略輕鬆有趣的家庭活動。
•保持與親友的聯繫。
•推廣社群教育,去接納離異家庭的小孩。
Χ 請不要
•視離婚為秘密及羞恥。
•未了結離婚的哀痛,過份迅速投入新的親密關係。
•忽略子女在過渡時期也需要時間和空間的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