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孩子的學校行事曆、課後活動、父母的工作行事曆,以及孩子的接送、課業督促與行為約束,是這個照顧計畫的重要因素。
◎孩子與父母接觸的日子應該要持續、有規律。
◎父母必須持續溝通,為孩子建立一致的規則及生活架構,也不應該讓孩子當傳聲筒。
◎有調整行事曆必要時,父母雙方應達成共識,並提早處理。
◎父母之間交接換手時,要避免衝突,也可以利用學校或是安親班作為接送地點。若孩子情緒需要安撫,應該由接手方來做。
◎父母一方不可以未經他方同意,在他方會面交往的時間中,安排課外活動影響他方與孩子的相處。
◎雙方各自照顧孩子的期間,均須負責督促功課與行為管教,並協助孩子準備學校備用物品,例如隔天要用且須事先採買的文具或用品等。
►建議方案
◎為了孩子生活、學業的穩定,孩子應該有一個主要住處,由父或母一方擔任主要照顧者;他方則視孩子課業及自己生活的狀況,每月安排幾天週末及週間時間,與孩子相處。例如:
• 每月週末1〜3天+週間一次數小時:適用於父母住所接近,相互支援照顧子女、參與子女週間生活者。
• 每月1〜2個週末,其他週的週間2次數小時:適用於父母住所接近,可以相互支援照顧子女、參與子女週間生活者。
• 每月至少2個週末,以及週間的電話聯繫:適用於父母住所距離遠。
◎在安排假期會面交往前,父母雙方務必要有孩子的學校行事曆;作成最終決定前,應考慮孩子的暑期活動計畫,以免造成計畫上的衝突。當孩子與探視方同住數週,而沒有外出旅行時,他方父母可以安排週末或週間的會面。
◎父母應該利用「探視聯絡簿」交接孩子的重要照顧資訊,內容包括:
• 受傷的原因、生病就醫資訊與藥物使用狀況。
• 各種能力發展狀況,如睡覺、洗澡或吃飯等。
• 學校發展與家庭作業。
• 各種行為或規矩的建立狀況。
• 朋友人際或社交活動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