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如和先生育有1個2歲的兒子-翔翔,原本一家三口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可是,就在一個下雨天,小如先生在騎車回家的路上,遇到大貨車的擦撞而不幸身亡。小如在悲傷之餘,努力工作,肩負養家及照顧翔翔的責任,公婆有時也會協助照顧。過了3年,小如漸漸走出傷痛,並認識了一個新男友,男友非常照顧小如和翔翔,也承諾想和小如、翔翔共組一個家。小如把再婚的想法告知了公婆,公婆非常反對,認為對方一定不會好好對待翔翔,雙方談的不歡而散。就在某天,小如到幼兒園接翔翔放學時,才得知公婆早已將翔翔接走,小如到公婆家發現大門深鎖,電話聯繫手機也都關機。
如您有類似小如的狀況,知道孩子被親屬帶走,但卻無法看到孩子或與孩子聯繫。這時候您可以參考的做法有:
1.到鄰近的警察局、派出所報案失蹤:不需要等待24小時,如果真的無法與帶走子女的親屬取得聯繫,依據「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第2條規定,只要失蹤人口在臺設有戶籍、行方不明,「隨父(母)或親屬離家」是可以請警方幫忙協尋孩子的下落的。
2.來電兒福聯盟諮詢:將有社工可以陪同討論子女被擅帶的狀況、可能的原因,及目前因應的方式遇到了哪些困難;社工也會陪伴您討論可以如何與擅帶方溝通,一起尋求解決的方法。
3.諮詢律師:如果親屬未經擁有親權的一方同意,擅自把孩子帶離並失蹤,阻礙對方探視,有可能會違反《刑法》,或民事侵害親權等,建議可以諮詢律師。在案例中,如果小如一直無法見到翔翔,又沒有與公婆有溝通的管道,最後可能就必須訴諸法律來解決了。
兒福聯盟「兒少遭父、母、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服務」,是協助「父、母或親屬(三等親內)將未成年子女帶離、留置、藏匿以致失蹤」的家庭,建立友善父母觀念,提供親子維繫諮詢、法律資源、和協尋兒少管道等。另外,兒福聯盟也會透過宣導向社會大眾傳遞「愛孩子、不擅自帶孩子離家」、「合作父母共親職」的觀念,如有需要的民眾都可來電諮詢:(04) 2371-0501。
🌳參考資料:
兒福聯盟擅帶服務介紹
https://www.children.org.tw/goodbye/law/254/2542
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
https://reurl.cc/Z16LqV
刑法241條略誘罪
https://reurl.cc/kqzK29
民法184、195條侵害親權
https://reurl.cc/GX32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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