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109.04.29
文章來源: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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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大部分的伴侶在結婚時都期待能常相廝守,但若最後不得不選擇離婚,也希望能好聚好散,但很多父母為了「孩子該跟誰?」吵得天翻地覆。
如果雙方都想在離婚後負擔照顧孩子的責任、擔任主要照顧者,又無法協調時,可能會透過法律程序來決定。在監護權的訴訟中,法官會透過「監護權訪視調查」了解父母雙方照顧孩子的狀態,調查報告也會作為裁判監護權的參考依據;監護權訪調的問題含括父母狀態、子女受照顧情形以及雙方是否能遵守友善父母守則,監護權訪調時要留意的細節,在文章中律師統整了五個重點,也分享給正面對監護權訴訟的爸爸媽媽參考。
此外,也提醒爸爸媽媽,監護權訴訟的結果是一時的,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對孩子的影響才是更深遠且長久的。我們都希望孩子可以在一個比較好的環境中成長,但別忘了另一個父/母的家也是孩子的家,我們最希望兩個家都是對孩子好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是否感受到父母的關心陪伴、覺得自己真正被重視,遠比判決結果來得重要。不論最後由誰擔任主要照顧者,爸爸媽媽仍需要思考如何成為友善父母,學習與對方合作,共同為孩子的幸福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