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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狀況題】單方監護與共同監護有何不同?

單方監護,是指由離婚雙方當中的其中一方取得法律上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也就是孩子的唯一法定代理人,另一方沒有監護權,但仍有對子女保護教養的責任,以及探視的權利與義務。

離婚後之共同監護權,是指父母離婚後,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監護權,但子女只跟父母其中一方同住,而同住的父親或母親則擁有事實上的監護權,有權力決定子女一般性日常生活事物;但關於子女的重大事項決定,則需要父母雙方的同意,方可行使,如:孩子的戶籍與學籍之遷移、銀行開戶…等;共同監護也可雙方約定部分事項,由某一方單獨決定。


◎依據民法第105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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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的狀況題】離婚後,我想要孩子的監護權,該如何處理?
【愛的狀況題】如果我和對方已分居但還沒離婚,對方對我和孩子有家暴的情況,我要如何取得孩子的監護權?如何確保我和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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