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情的面前,很少人能說不愛就不愛了,要說放就放,坦然面對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我們曾經那麼認真的用自己的方式為另一半、為婚姻在付出、在努力,只是當婚姻走到盡頭,兩人好像只剩下爭吵、埋怨、不甘、憤怒,而忘記了或看不見對方為孩子、為家庭、為自己做過的付出與努力。
有一本書是這樣分享的~關係就像是一條水流強勁的河,無法逆流而上,當愛的關係結束了,無法成為朋友,就必須要上岸,回到起點,重新開始。這對離婚的父母是很好的提醒,雖然不容易,但為了孩子、也為了自己,還是要試著從糾葛的情緒中出來,換個角度、換個眼光重新看待彼此之間的關係,不是要去解決一段關係,而是要發展一段新的關係,一起完成一個任務。我們或許已經不是某某人的太太或先生,但我們依然是孩子的爸爸或媽媽,所以我們需要在當父母的這個角色上,共同承擔起我們的責任,一起完成「扶養/照顧孩子」的任務,而這段關係、這個角色,可以稱之為「親職夥伴」。
「親職夥伴」是一種合夥人的概念,一起經營「照顧孩子」的生意,有共同的目標,也有各自的責任與義務,在情感上保持距離、劃定界線,把焦點放在「孩子」身上,提供幾個合作的原則給大家參考:
1.目標一致,互相合作:如同生意夥伴合作做生意,親職夥伴的目標就是要養育孩子健康長大,為了達成共同的目標與利益,要互相合作。
2.竭盡全力,創造三贏:要有努力達到父、母、孩子三贏的共識,合作關係才會長久,如果只顧自己的需要,而有傷害或打壓對方的行為,關係很容易就會被破壞,也會失去合作基礎。
3.遇上分歧,有商有量:照顧孩子就像做生意一樣,會有很多的變數或危機,要能夠有可以商量、調整協商的彈性,避免無謂的堅持、各退一步,為了孩子,試著顧到對方的需要,看見彼此的善意,找一個大家都可接受的解決方案。
4.只談孩子,議題明確:合夥人只會討論跟做生意有關的事,親職夥伴也是如此,不談跟照顧孩子無關的事,練習區分什麼事跟孩子有關,什麼事是大人的個人議題,公私要分明。
5.彼此尊重,以禮相待:做生意都會有基本的禮貌,對親職夥伴要給予應有的尊重,也要打破「理所當然」的迷思,明確表達與釐清彼此期待、溝通彼此的能與不能,學習接受限制。
6.控制情緒,理性溝通:合夥作生意的理念或意見不合時,都會想辦法協商,也會理性溝通、就事論事,不會把個人情感放進來處理,親職夥伴對彼此已經沒有照顧感受及提供情緒支持的責任,把自己的感覺放一邊,好好溝通眼前要解決的問題。
希望所有離婚的父母在經歷婚姻與親密關係轉變的過程中,都能踩穩腳步,找到方法,跟親職夥伴建立新關係、展開新生活,讓孩子因為父母的合作,而有不一樣的快樂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