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2019.12.24
作者:林秋芬
日期:2019.12.20
全文: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8838
(照片引自文章來源)
處於關係離合階段的父母,往往有很多複雜的情緒,特別是被提離婚的一方,處於一種自己要被丟掉了的低自尊狀態,也許勾動自己童年的議題,同時啟動內在的脆弱不安、憤怒、受傷、焦慮等情緒。被這些情緒綁架的父母,有時會以拒絕溝通、拿孩子當作籌碼,來表達他的受傷,以固著來呈現他的焦慮,以憤怒來呈現他的無力,無法去思考什麼才是對孩子最好的安排。
當查理知道自己爭取兒子的監護權沒有勝算時,他告訴律師:「我希望讓孩子知道,我曾為他努力過。」我也聽過很多爸爸這樣說。他們擔心孩子長大以後,會不會覺得當年爸爸沒有努力爭取自己的監護權?我通常會告訴這樣的父親,爭取只是一時,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得失,重點是你在孩子成長歷程中,如何持續做爸爸?
有時,現在的「不爭取」其實是一種成全,是站在孩子立場考量下的決定。
父母離異時,與孩子有關的不會只有擔任監護人這件事,影響更深遠的,其實是親子關係的品質。即使離婚,你們也永遠是孩子的父母。就如片中律師告訴查理:「這一切終將結束,無論發生什麼,都是暫時的。他會長大,他會形成對自己的看法,或許會去東岸念大學。今日盡量和解,上法庭,孩子就會被扯進來。」
經歷開庭之後,妮可告訴查理,在這過程中我們必須保護孩子,查理也相當同意。這是所有面臨離婚的父母都該有的共識...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