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台灣都會地區兒童家庭生活狀況調查報告
2004-04
家庭是最適兒童成長的生活環境,兒童權利宣言第六條即明文指出,「為使兒童在人格上得到完全和諧的成長,必需給予愛與理解,並盡可能使其在父母負責任的保護下,無論遇到什麼樣的狀況,都能在具有愛、道德及物質的環境保障下獲得養育」(聯合國,1959)。
隨著社會變遷,生活環境已有很大的改變,大人們為了不要孩子輸在起跑點上,現在孩子的壓力似乎比過去的孩子多。孩子的生活狀況成為我們關懷的重心,故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自1998年開始,每年均針對台灣地區兒童進行一系列的生活狀況調查,期能對台灣地區兒童的基本生活狀況能有各個面向的瞭解,也藉此使我們更知道孩子在想什麼、做什麼、需要什麼,有些什麼改變。並提醒社會以及家長需注意及重視的面向,讓孩子的權益與成長環境能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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