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查報告] 2013年兒童收視熱門時段之電視內容分析
我的孩子看到電視新聞上不斷重播跨年節目中某性感明星跳舞的畫面,問我說:『媽媽,她為什麼要穿內褲上電視跳舞?』請教教我要怎麼跟孩子解釋…
最近我小孩常常跟我說電視上綜藝節目上說的黃色笑話,但家裡的長輩喜歡看,小孩就跟著看,但實在很困擾…
根據兒福聯盟2012年的調查發現,孩子週間每天平均看2.01小時的電視、一成三(13.1%)孩子周末看電視的時間更高達五小時以上。看電視似乎是每個家庭最重要的休閒娛樂?大人看,小孩跟著看,也看出了不少問題!在世界兒童廣電日(3/3)前夕,兒盟公布一份「2013年兒童收視熱門時段之電視內容分析」報告,結果發現在兒童最常收視的下午六點至晚上十點,這個親子闔家觀賞的時段中,竟然不到10分鐘就出現一次不當的內容,其中平均每小時出現1.8次暴力畫面、1.4次黃腔或是情色畫面、3.3次的不當言語。監看收視率最高的鄉土劇發現,平均每小時出現1.7次打人或是甩巴掌等的暴力情節、一集兩小時節目下來就看了三、四次打人或被打的畫面;除此之外也出現了八、九次重男輕女、迷信、搶男友、外遇、欺騙情節…等不正確的觀念或社會價值;另外,分析熱門綜藝節目則發現,平均每小時出現了3.8次的不當言語、2.5次的黃腔或過於情色表現,實在令人擔心,孩子長期在這些經常被網友拿來KUSO的不合理或暴力情節、情色對話的耳濡目染下,會影響正確的價值觀,甚至影響心智發育。
除此之外,觀看新聞節目原該是爸媽帶著孩子認識世界的重要媒介,但檢視新聞節目發現也充斥著讓孩子覺得恐怖、噁心的畫面與內容。以去年2012年的熱門新聞為例,就內容進行了解,發現在十則熱門新聞中,有兩則(李宗瑞淫照、Makiyo毆司機)頻繁出現暴力、色情的畫面內容,除讓人覺得不適外,對兒童的負面影響更大;除此之外詳述性侵、毆打等犯罪情節,更令人擔心引起不當模仿。
無可避免地,看電視已成為孩子們重要的休閒活動,因此適合闔家觀賞的普級時段節目就要更加重視兒少的收視權益!在世界兒童廣電日的前夕,兒盟特別呼籲,業者應避免不當內容於普級時段播出、政府應重新檢視並修正節目分級辦法、父母應陪伴兒童挑選或觀看電視節目,一起為孩子們打造更健康友善的電視收視環境。
2013年兒童收視熱門時段之電視內容分析調查報告
兒福聯盟邱靖惠組長說明進行此次調查的主要目的:世界兒童廣電日(The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Day of Broadcasting)是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於1991年成立,目的在於鼓勵世界各地的廣播電視工作者提升對於兒童議題的意識,號召全球媒體人在這天一起「為兒童廣播」。2009年之前,是在12月的第一個星期日舉辦,然而從2009年開始,被移到3月的第一個星期日,今年是在3月3日。每年這個日子都有來自上百個國家的數千個廣播電視媒體,在這一天播出為兒童製作或與兒童相關的節目;且更重要的是,兒少可以參與節目製作過程,之後青少年的參與漸漸成為這個節日的重心。
此外,兒童權利公約第十七條也載明,「簽約國承認大眾傳播有其重要功能,應保證兒童可自國家或國際各方面獲得資訊,尤其是為提升社會、精神與道德福祉與身心健康方面的資訊」,清楚揭示傳播權對兒少之重要性,及其應享有的傳播權益:
兒少應享有之傳播權益
- 兒少有免受不當內容影響、免受政治與商業利益剝削的權利
- 兒少有隱私、名譽、資訊、通信不受任意干涉或不法侵害的權利
- 兒少有維護形象完整呈現於媒體的權利或拒絕露出於媒體的權利
- 兒少有近用通訊傳播媒體與自由表意的權利
- 兒少有接收豐富且優質資訊的權利
- 兒少有接受媒體素養教育的權利
上述權利意味著兒童應享有媒體帶來的好處,而大人也應致力於使兒童免於遭受媒體的傷害。因此,電視台要製播適合兒童收看的節目,播放廣告時,也要考慮到兒童的心智能力,避免一味引發兒童消費的衝動。電視當中有關兒童、少年的描述,不應偏重呈現特定行為、事件或偏見;呈現兒童影像時,更應該尊重、保護兒童的隱私權。在兒童接受媒體訊息的同時,師長則應該提供媒體識讀教育,培養正確的閱聽習慣,正確地解釋媒體的訊息等。
無論是世界兒童廣電日或是兒童權利公約,皆明白揭示保障兒童傳播權益是國際上一致的共識,包括:消極地不讓孩童受到媒體的傷害,以及更積極地鼓勵媒體製播適合兒少觀看的節目。然相較之下,在台灣就算是適合全年齡觀看的普級媒體影像,都充斥著暴力、色情等不當內容,令人憂心,可見台灣兒童傳播權益未獲重視。
為進一步瞭解台灣兒童在收視熱門時段(晚上六點至十點之間) [1]會觀看到的節目,包括:綜藝節目、新聞、鄉土劇等內容。兒盟於2013年1月10日至1月23日,分別就收視熱門的鄉土劇、綜藝節目進行內容監看分析,收視熱門的鄉土劇為風水世家、天下女人心,收視熱門的綜藝節目則為萬秀豬王、綜藝大集合;另外,新聞的部分,係依據奇摩網站2012年票選的十大熱門新聞(1.林益世涉貪2.憂勞退基金瀕臨破產3.油電雙漲4.保釣5.歐巴馬勝選6.李宗瑞淫照7.馬英九勝選8.林來瘋9.鳳姐陶叔離世10.Makiyo毆司機)進行新聞報導內容分析。
節目名稱 |
播出時間 |
---|---|
天下女人心 |
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八點至十點,周末重播 |
風水世家 |
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八點至十點,周末重播 |
萬秀豬王 |
周末下午一點半至三點半,晚上八點至十點 |
綜藝大集合 |
周末下午十二點半至二點半,晚上八點至十點 |
闔家觀賞的熱門電視節目,每9.2分鐘出現1次不當內容
※暴力畫面--平均每小時出現1.8次
※不當言語--平均每小時出現3.3次
※黃腔、情色畫面--平均每小時出現1.4次
根據「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一般頻道(未鎖碼)在下午四點至晚上九點之間,只能播出「普級」節目;然而在台灣,就算是標示為普級的熱門電視節目,卻不見得適合兒童觀看,因為這些節目乃是針對成人觀眾製播,其中仍摻雜著不少不當言語、暴力或情色畫面與內容。
依據本次熱門電視節目的監看結果發現,「不當言語」出現的頻率最高,平均每小時出現3.3次,「暴力畫面」次之,平均每小時出現1.8次,「黃腔、情色畫面」平均每小時出現1.4次;加總下來,平均每小時會出現6.5次不當言語、暴力或情色的內容。
(單位:每小時出現次數) |
暴力畫面(打人、甩巴掌等) |
不當言語(嘲笑、謾罵、令人反感的性話題等言語) |
過於情色的表現(鏡頭著重於女性的胸腺、身材,主持人以女性身材為題材,肢體上性暗示、猥褻動作) |
---|---|---|---|
鄉土劇 |
1.7 |
2.8 |
0.3 |
綜藝節目 |
1.9 |
3.8 |
2.5 |
平均 |
1.8 |
3.3 |
1.4 |
「鄉土劇」充斥不正確的觀念「綜藝節目」引起不當模仿內容多
監看結果也發現,「不正確的觀念、知識」在鄉土劇的出現頻率特別高,如:重男輕女、迷信、搶男友、外遇、欺騙情節…等;而綜藝節目的遊戲內容則是容易引起不當模仿,部分遊戲具有危險性,卻未註明「請勿模仿」的字樣,若年幼的兒童模仿其遊戲內容,可能造成受傷等意外。
此外,根據一份大規模的調查[2]指出,在看過綜藝大集合或豬哥會社的民眾中,五成七(57%)的民眾認為綜藝大集合或豬哥會社這類型的綜藝節目須15歲以上的小孩才適合觀看,僅有兩成四(24.2%)民眾認為不限年齡都可觀賞;此外,在看過夜市人生(或犀利人妻)的民眾中,有七成八(77.7%)的民眾認為夜市人生(或犀利人妻)這類型的連續劇須15歲以上的小孩才適合觀看,僅有9.5%民眾認為不限年齡都可觀賞。由此可知,相當高比例的台灣民眾認為這些類型的連續劇、綜藝節目並不適合親子闔家觀賞。
(單位:每小時出現次數) |
引起不當模仿(詳細描述犯罪手法、危險遊戲行為、吸菸、喝酒鏡頭等) |
置入性行銷(明顯顯示業者、商品名稱) |
不正確的觀念或知識或扭曲的社會價值(性別標籤與刻板印象、整人、惡搞、揭人創疤、歧視或貶抑特定性別或族群、過於強調奢華、拜金等) |
---|---|---|---|
鄉土劇 |
0.1 |
0.2 |
4.4 |
綜藝節目 |
0.9 |
0.8 |
2.4 |
平均 |
0.5 |
0.5 |
3.4 |
冷不防出現暴力、色情畫面的普級新聞節目
就算是普級的新聞節目,也不乏讓孩子覺得恐怖、噁心的畫面與內容。針對2012年的熱門新聞內容進行了解,發現在十則熱門新聞中,有兩則(李宗瑞淫照、Makiyo毆司機)頻繁出現暴力、色情內容。
在這兩則新聞中,許多新聞台大幅詳細報導李宗瑞犯罪的手法,甚至有不少新聞節目進行專題報導,除了詳述性侵情節、手法外,也介紹「撿屍」、「扛屍」等用語,對於犯罪細節過於詳細地描述,容易造成孩子不當模仿;此外,Makiyo暴力毆打司機的畫面重播次數十分頻繁,這些影像密集地播放容易讓人感到不適,對兒童的負面影響更大。
根據「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普級」節目不該出現任何會對兒童產生不良影響之暴力、血腥、恐怖等情節,以及任何涉及性行為、色慾或具性意涵等之內容;然而,只觀察熱門新聞內容,就出現「下戲後合照?」、「春宮秀」等字眼,且新聞畫面不斷重複出現踹人、摔人、喇舌、正面露點等鏡頭。不禁讓人感嘆,應該是「普級」的新聞節目,卻也讓家長不得不拿起遙控器轉台。
【兒盟呼籲】
本次監看結果顯示,本應是適合親子闔家觀賞的普級連續劇、綜藝節目、新聞節目,不僅充斥暴力、色情畫面,對話也充滿性暗示與不當言語,甚至連劇情也傳播出不正確的價值觀,易引發兒童不當模仿。
國內研究發現,兒童愈認同連續劇與電影的暴力內容,愈容易受其影響[3],常觀看這類型媒體對於少年的偏差行為具有預測力[4],意味著喜好觀看暴力媒體的少年,出現偏差行為的機率也較高;且年級越高的學生越容易受到暴力電視節目的影響[5],顯示暴力、情色媒體對兒童影響力不容小覷!故兒盟提出以下呼籲:
l 業者應避免不當內容於普級時段播出
根據兒盟過去調查發現,二成一(21.4%)孩子覺得有些電視節目讓人覺得很噁心[6];對新聞的評價也不好[7],二成六(25.7%)孩子看了新聞後感到生氣,一成五(14.9%)感到害怕。可見除了成人覺得部分熱門電視節目不適合兒童觀看外,這些節目的暴力、腥羶內容實際上也帶給孩子不好的感受。依照電視監看結果,目前普級時段仍不時出現暴力、情色畫面及不當言語,業者應加強把關,不讓這些內容於普級時段播出。
l 父母應陪伴兒童挑選或觀看電視節目
兒盟過去調查[8]也發現,父母「通常不會」、「一定不會」陪同收視者分別佔32.7%和21.9%,顯示逾半數學童(54.6%)看電視時,通常不會有父母在旁陪同。然而,目前就算是「普級」的電視節目也不見得適合兒童觀賞,需要父母協助兒童篩選、陪同觀看,才能即時教導孩子正確的觀念。
l 政府應重新檢視並修正節目分級辦法
根據「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普級節目不得播放任何對兒童發生不良影響之暴力、血腥、恐怖等情節,或易引發兒童模仿有傷害自己或別人之虞之情節;然而就監看結果,對於現行普級節目內容的控管顯然不良。
參考加拿大[9]、美國[10]的電視分級方式,除了普、護、輔、限級節目外,另外針對兒童製作的節目進行分級,值得借鏡與參考;而其普級節目,也只能有極少的肢體、言語或情感暴力。建議政府應針對目前電視內容進行更謹慎地分級管理,並修正現行的分級辦法。
【附件一】不當電視內容摘要
※暴力畫面
甩巴掌、踹人、掐人脖子、用拐杖戳人、踢人、打頭、抓人領口、捏手臂、踩腳、扭打、彈額頭、故意絆倒人
※不當言語
你給我閉嘴,你祖媽只講一句,你回這麼多句
裝死,我踹死你跟你說
畜生、無腦人、混蛋、棄婦、你發瘋(台語) 、卑鄙下流人渣
嘲笑人的身材、外表―人家說人醜要怪父母;泡在水裡泡胖了,整個都肥起來
※黃腔、情色畫面
主持人和女來賓說:你可以晚上和我睡看看
主持人開玩笑假裝摸女來賓胸部 (叫來賓把裙子掀起來)
主持人看見穿短裙來賓問:等一下有要脫嗎?
鏡頭不斷特寫女星大腿畫面
※引起不當模仿
勸人喝酒
一個人同時揹3~4個人,後面的人用力跳到前面的人身上(未註明”請勿模仿”)
不斷快速用頭撞破氣球(未註明”請勿模仿”)
將頭潛入水中咬柳丁(未註明”請勿模仿”)
※不正確的觀念或知識
◎重男輕女―我家的人總會有一天知道你的好,只要你快點懷孕,替我們林家
生個金孫
◎迷信―找師父買「開運四財財庫箱」,燒了可以補財庫;找師父問女兒跟前男友的感情,師父說「有緣無份」,又請師父想辦法開符讓他們復合;跟某人吃完飯後回家一直拉肚子,認為是不是沾到煞氣。
◎搶男友―你不會耍心機也不會跟別人搶,如果不是我去找阿BEN,你們又要擦身而過了
◎外遇―有婦之夫糾纏前女友、婚外情
◎欺騙―為了獲得總經理職位和公司股份,費盡心機欺騙妻子;為了搶奪監護權,告訴小孩如果你不乖親生媽媽就會很悽慘
【附件二】熱門新聞標題與內容摘要
下戲後合照?女主角穿李宗T恤玩自拍
李宗瑞律師:日本女性會在性行為時發出聲音取悅男性,say no也是一種情趣
男”殭屍獵人”女扮”屍體” 撿屍大道就地春宮秀?
帶回家之後有五個步驟:沖脫泡蓋送
驗屍:看這個女生正不正;屍變:女方說:我原諒你,不過,五萬;集郵:開始講究女生的背景,甚至更特殊的一些情節
沒下藥性侵?影片女子抗拒掙扎戳破謊言
獨家! Makiyo狠踹倒地運將司機想走,友寄隆輝還施展柔道,勒住他的脖子…友寄隆輝立刻一個箭步外加側踢,林姓司機就像足球當場被踹飛到人行道上…友寄隆輝還不罷手又踹又踢
Makiyo大談夜店經 節目承認喝酒變暴力如果我今天有酒精的話我真的可以打
推肩?襲胸?踹車門? Makiyo稱醉”全忘了”
〈獨家〉Makiyo若跟鞋猛踹 「250公斤」重傷
先鎖喉過肩摔失敗,再把試圖逃跑的司機拉回,用力側摔,連續拳打腳踢
【附件三】 電視節目分級播送時段表
[1] 徐振興、歐姿秀(2011)。兒童收看節目及廣告對其行為影響研究量化調查結果報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委託調查。調查發現兒童週間最常看電視的時段分別是晚上六點至八點(55.6%)、及晚上八點至十點(44.8%)。
[2] 卓美玲(2012)。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修正研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報告。調查期間為民國 100 年 9 月 10 日至民國 100 年 9 月 19 日,本研究主要調查全國 18 歲以上的受訪者。本報告中呈現之比例係扣除「沒看過這類節目」之結果。
[3] 陳靜音(2010)。國小兒童對卡通節目暴力行為之解讀與社會真實性認知之研究。屏東教育大學
教育行政研究所碩士論文。
[5]黃妙玟(2008)。父母管教方式、收看暴力電視節目與校園霸凌之相關研究-以台北縣國小高年級 學童為例。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6]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2005)。兒童傳播權調查報告。
[7]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2006)。兒童傳播權調查報告。
[8]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2005)。兒童傳播權調查報告。
[9] 加拿大除了普級節目外,另針對兒童設有C及C8之分級。(C: 適合二至七歲兒童,不容許任
何等級的猥褻或色情內容,沒有或很少暴力)。資料來源: 卓美玲(2012)。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
法修正研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報告。
[10] 美國的 TV-G 是普級內容適合所有年齡,但不必然是兒童節目,針對兒童另外設有TV-Y、TV-Y7、
TV-Y7-FV之分級。(TV-Y 是針對 2-6 歲的兒童節目,不允許任何會驚嚇到幼童的內容)。資料
來源: 卓美玲(2012)。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修正研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