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查報告]「長得高要多花錢?」--台灣兒童票價現況檢視
台灣兒童的身高,在這廿年間快速成長,「一眠大一寸」原應該是成長的驕傲卻意外成了家長的負擔。目前台灣各大觀光設施,只看身高不看年齡的訂定票價標準,對於這些長得高的孩子並不公平。
有鑑於此,兒福聯盟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兒盟)今天與王育敏立法委員共同召開記者會,檢視、比較了國內外對於兒童票價的相關規定,結果發現相較於國外統一以年齡做基準,且未滿3、4歲不收費,國內相關展覽、餐廳的業者則多以身高認定兒童票,且許多以「兒童」為主要觀眾的展演免票規定都在90CM以下,導致有些「頭好高高」的現代寶寶,可能不到1歲8個月就需要購票,不僅對家長造成嚴重的負擔,更讓我們不斷標榜要「友善兒童」解決少子化問題的社會,打了一個大問號。
兒盟研發處邱靖惠組長說明召開這次記者會的目的:根據兒盟「2010年台灣親子休閒育樂調查報告」[1],三成(30.8%)家長認為「台灣休閒場所對於兒童的友善程度」不及格,而且有兩成六以上的家長覺得帶孩子出去玩「花費太高」,負擔不起,也因此降低家長帶孩子出去玩的意願。
爸媽覺得休閒場所對兒童不友善的原因,除了設施設備不符合孩子的需求之外,昂貴的兒童票價似乎也是重要原因,兒盟特別收集國內租借公家場地舉辦之展覽,以及大型連鎖餐廳,與國外各大文教、交通設施收費標準進行檢視與比較,結果如下:
國內展覽優惠範圍狹隘且只看身高
兒盟蒐集調查國內餐廳及文教設施的兒童票大多僅以「身高」作為單一的認定標準,而且標準不一,有以90公分、110公分、115公分作為優惠標準,差距高達30公分。
以今年租借公家場地的展覽、以及民間連鎖餐廳為例(如下表),大多是以90公分為免費的基準。但根據國民健康局98年啟用的兒童生長曲線圖,兩歲的孩子中就已有一成、兩歲五個月也有半數、兩歲十個月更是高達八成五都超過90公分,而必須要支付學生票價;而即便是115公分的規定,四歲六個月也有3%超過,五歲的孩子中更有一成五超過115公分,顯見如此的優惠範圍實在十分狹隘。
台灣兒童身高現況—依年齡區分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局新版兒童生長曲線圖
國內各大展覽與餐廳兒童免票規定
地點 |
名稱 |
收費標準 |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
變形●●特展 |
≦90cm 免費 >90cm 優惠票200元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
秦●皇特展 |
≦115cm 免費 >115cm 優惠票220元 |
中正紀念堂 |
恐●展 |
≦90cm 免費 >90cm 優惠票220元 |
中正紀念堂
|
百年動●展 |
≦90cm 免費 >90cm 優惠票180元 |
中正紀念堂
|
手塚●●的世界特展 |
≦90cm 免費 >90cm 優惠票200元 |
中正紀念堂
|
瘋狂達●展 |
≦110cm 免費 >110cm 優惠票220元 |
松山文創園區 |
積●展覽 |
≦90cm 免費 >90cm 優惠票220元 |
餐廳 |
Pizza Hut 歡樂吧 |
≦100cm免費 |
餐廳 |
饗食天堂 |
<90cm 90-110cm清潔費100元 |
他山之石—以年齡為主,未滿三歲不收費
反觀外國作法,無論是交通運輸、兒童樂園、博物館等,除了中國外,其他皆以「年齡」作為優惠兒童的認定方式。以日本為例,大阪環球影城針對未滿4歲免費,4到11歲的孩子有優惠票價,而地鐵也是以年齡區分。此外,巴黎博物館對於未滿18歲兒少給予免費參觀的待遇,皆是以年齡為標準。
此外,根據國外規定,孩子在年滿3、4歲之前,完全無須支付費用,而與孩子關係密切的交通設施,日本甚至放寬到6歲以上才開始收費,而法國考量博物館對孩子的文化刺激相當重要,更是放寬到未滿十八歲者皆免付費。再再都顯示為了不讓孩子因為窮困,而被剝奪「行」與「學習」的權利,國外優待的年齡層甚至更廣。
國外各交通設施、文教場所收費一覽表
資料來源:各單位網站
然而對照台灣現行做法,很多孩子甚至在一歲多的時候,就要開始被收費,嚴重影響兒童權益,亟待改善。
收費標準亂糟糟 兒童優惠做半套
目前老人福利法中第25條規定,「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而所稱老人,係指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人。換言之,對於敬老的優惠條件,完全是以年齡為主。
友善幼老是一個成熟社會的象徵,但為何兒童的優惠卻不能和老人優惠一樣以年齡為準,尤其是兒童正值快速成長時期,身高體重有很大的個別差異,用身高為準不僅造成家長很大的困擾,更形同對於個子高的孩子的一種懲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當時為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雖然曾在民國97年作成決議,要求公私立機構原則上須先以身高為初判,孩子身高如果超過,則再依其年齡判斷。然而,消保處所作成的決議對於民營事業僅為參考性質,並沒有法律拘束力,從現在仍有許多業者仍只以身高為單一標準即可見一斑。
呼籲
根據兒盟過去的調查,若詢問孩子『希望常和爸媽一起做的活動』,第一名是『外出旅遊』(比例達63.5%),可見孩子宅在家不是因為喜歡,而是因為家長不帶他們出去玩,而家長不想帶孩子出去玩的原因應該歸究於整體休閒育樂環境對兒童不友善,統一兒童票價規定是改善的第一步。
王育敏立法委員指出,之前就有民眾向她陳情,他們帶著未滿三歲兒子參觀展覽的時候,因為孩子發育較快,身高已經超過90公分,因此就必須買票入場,讓家長深深覺得受到不公平待遇!王育敏委員強調,長得高並不是孩子的錯,但現在許多餐廳、文教設施只以身高當作兒童票優惠的單一標準,無異是懲罰那些「長得高的孩子」!
為了促進公平性,兒盟與王育敏立法委員將著手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條,要求提供兒少優惠措施的公民營事業,都必須以年齡為認定標準,如果業者拒不配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命業者限期改善。
兒盟也呼籲為因應將來改成以年齡為兒童票收費標準,民眾將來出門記得攜帶可以證明孩子年齡的文件,如有照片的健保卡、戶口名簿、戶籍謄本等,以免發生爭議。
[1] 此調查是針對家有12歲以下小朋友的家長進行實體和網路調查,施測時間從2010年5月21日至6月4日,共回收1018份有效問卷,網路問卷的樣本遍及全國22個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