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事回應] 兒盟呼籲支持成立「家庭福利署」
~政府組織再造要奏效,家庭福利不能少~
兒盟呼籲支持成立「家庭福利署」
家庭是社會穩定力量的來源,然而在社會變遷、人口結構與家庭型態的變化下,因家庭功\能不彰而衍生的問題與需求日益嚴重與繁多,例如近年來兒童虐待、攜子自殺事件層出不窮,99年兒虐案件高達18,454件,113婦幼保護專線家內兒少保護諮詢計19,673人次;青少年高風險、婚前性行為與愛滋感染等問題發生年齡均有下降的趨勢;老人問題也在家庭型態的轉變下日益嚴重,不僅因老人照顧引起的家庭紛爭的消息屢見報端,老人的自殺率更是國人平均值的2倍。此外,國內近108萬身心障礙者中約40萬人需要協助,但是除1萬8千多人安置在日間或全日型住宿機構外,其他都需要家庭、社區支持,然而政府提供居家照顧服務卻不及需求人數的十分之一。上述問題在在突顯出,在家庭功\能式微的環境下,實有需要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社區為基礎」的家庭政策專責機構,以強化對兒少、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其家人權益、福利的保護與維護。
目前國內高齡化及少子女化問題嚴重,依據內政部99年統計資料顯示,全國0至18歲的兒童少年近459.6萬人,約占總人口19.84%;雖然目前平均每五名國人中就至少有一位是兒童或青少年,但國內兒少人數呈現逐年銳減的情況。在兒少人口數銳減的同時,國內65歲以上老年人口不斷成長,99年已達248萬人,占總人口10.74%;預估114年國內每5人就有一人是65歲以上老人。除了人口結構變化之外,國內家庭型態組成也日趨多元,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不斷增加,99年單親家庭戶數達近77萬戶,隔代教養戶數近9萬戶。面對人口結構的變化、家庭型態的多元,我們實在需要一個能以家庭為著眼點,並能提供家庭福利服務的專責機構,以利家庭福利政策的規劃與執行。
依據行政院最新提出官方版「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的規劃,未來兒少、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與各項社會福利業務主要將於「衛生福利部」下的「保護服務司」、「社會照顧及發展司」及「福利服務司」中執行。此種「拼裝式」的整併,令人倍感憂慮與質疑!從「專責單位名稱」及「業務內容」來看,上述規劃不僅無法凸顯家庭福利的主體性與多元性,也看不到因應少子女化、高齡化、家庭型態多元化現象和諸多重要家庭議題所需的積極性福利政策與總體規劃。試想,我們若沒有一個家庭福利專責單位,未來台灣家庭福利工作又如何能夠順利發展及推動?
值此政府「組織再造」的關鍵時刻,兒盟強力呼籲政府應有「家庭福利署」的設置,並提出下列主張:
ㄧ、設立家庭福利專責單位:環觀世界各國社會福利行政體系,以家庭為主體的福利專責單位,早己為世界潮流。因此,即使政府組織再造,政府應要成立「家庭福利署」,以落實各項家庭政策,並發揮預防、支持、保護的功\能。此外,「家庭福利署」宜以家庭為考量,並應整併兒少、婦女、老人、身心障礙以及家庭有關的業務。「家庭福利署」下應設置「家庭福利組」、「家庭保護組」、「兒少及婦女組」、「老人及身心障礙組」及「綜合規劃組」,以利政府採前瞻性的方式,根本預防家庭解組,確保所有家庭成員的福利與權益。
二、衛生福利部下改設「社會救助及發展司」及「長期照顧司」:我們建議在衛生福利部下設置「社會救助及發展司」、「長期照顧司」,其中「社會救助及發展司」專責公共救助、急難救助、災害救助、自立脫貧、遊民服務、社區發展、非營利組織培力與發展、志願服務、勸募管理、社會工作專業與人力資源等業務。「長期照顧司」專責長期照顧、輔具、機構評鑑等業務,由於長期照顧計畫除事涉福利服務之外,亦與健康、醫療領域相關,因此設置「長期照顧司」將有助於福利、衛生領域跨域整合與橫向溝通,進而有助國內長期照顧工作之推動。
三、資源不縮水:未來成立「家庭福利署」,其人力編制、業務規模、預算數等,均應依據對應業務內容編列,政府並應以投資及發展觀點寬列相關預算,藉此因應家庭主體性、多元性的福利需求。
四、在行政院下設立兒少及家庭福利委員會:為維護兒少及家庭福利之主體性與特殊需求,我們主張在行政院下成立「兒童少年及家庭福利委員會」,針對各項兒少及家庭新興問題與相關議題,定期召開會議研商,俾使我國兒少及家庭福利政策的推展更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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