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事回應] 是明星也是父母-離婚紛爭中如何顧全孩子?
社工處資深督導 李惠娟
近三個月以來,最受矚目的影劇新聞當屬港星張柏芝與謝霆鋒兩人婚變一事,前日兩人發表聲明,正式宣布離婚,整件事看似和平落幕,箇中滋味也唯有當事人清楚。相較於這一兩年其他明星離婚卻因子女問題鬧上公堂、惡言相向,張謝兩人在離婚聲明稿中強調「兩人將共同管養兩名小孩,一切以兩小孩的幸福成長為主要考慮因素」,顯得格外不同。
很多人在猶豫是否離婚時,最大的考量因素就是孩子,要不是擔心孩子因為父母離婚而心靈受創,就是擔心孩子後續照顧的問題。離不離婚往往有好多的為難與掙扎,面對自己錯綜複雜的思緒,又要肩負保護子女的任務,那當中的難與苦恐怕不是外人所能體會,也不是言語足以表達的啊!
筆者在兒福聯盟工作,從事離婚協議商談與法院家事調解多年,許多當事人來到商談社工面前時,心裡多數是抱著來跟對方打仗的心情,尤其當雙方已經鬧上法庭。負責調解的商談社工首要任務就是讓雙方從相互對峙的立場,轉化為共同的關注-關注他們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我常提醒當事人,如果父母把離婚過程當作戰,那孩子鐵定是砲灰,最後勢必三方皆輸;唯有父母能合作,才能創造三方皆贏的局面,也才能真正避免孩子因父母離婚而身心受創。
如果父母真的是為了孩子,那他們在乎的就不應該是「輸贏」,而是「怎樣可以讓我的孩子過得更好?」但兩人關係走到盡頭,要談合作何其容易!有些時候,聽完當事人雙方各自陳述離婚後的子女照顧計畫,強調自己如何愛孩子,我會拋出一個問題:「你們的計畫中各自都有許多的優點與好處,那要如何讓你們的孩子盡可能地享有?」
離婚後,父母對孩子的愛就像一個大圓變成中間交疊的兩個圓,如果孩子能盡情享受父母的愛,甚至還包括了父母雙方親友的愛,那未必會少於原來的愛。很多的父母在這樣的轉念後,比較能著眼於未來,放下彼此過往的怨懟,情緒緩和後,也就更能從孩子的需要面來談分工與責任分擔,如此的討論過程不僅煙硝味變淡許\多,所討論出來的離婚協議,也就比較符合彼此與孩子的需要,這對孩子未來適應父母離婚是很棒的基礎,也是兩人走出離婚陰霾的起始。
張謝兩人因為頂著明星的光環與傳聞中的巨額家產,婚變傳聞一出,就成為媒體的焦點,離婚協議內容自然也格外引人矚目,但從聲明稿中我看到他們善盡父母保護子女的責任,那一句「一切以兩小孩的幸福成長為主要考慮因素」讓人讚賞──撇開鎂光燈,他們終究也是凡人,最重要的戲份也是父母,好好當父母才是他們人生最重要的一齣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