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事回應]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物化兒童
發稿日期:2013年12月18日
日前,衛福部邱文達部長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公開表示原則支持立委提出的「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納入代理孕母相關規定,似乎意味著在立委主導、國健署全力支持下,將很快速地以更寬鬆、更草率修改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之方式,讓代理孕母合法化。根據國健署今年8月所執行代孕民意調查說,八成五民眾希望在相關配套及管理下,才贊成代理孕母,邱部長也提到重視配套及管理。但檢視立委提出的「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多年來許多婦女和兒童團體提出的許多重要議題和疑問,卻選擇性的忽略,也沒有任何解答或是配套措施的規劃,長年致力於兒童人權倡議和保障的兒福聯盟感到憂心忡忡,兒盟執行長陳麗如沉痛表示:目前版本的「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相關法案內容根本都在物化兒童,如果讓法案貿然通過,根本是違背世界潮流大開兒童人權倒車。針對目前的「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納入代理孕母相關規定的版本內容,兒盟提出以下幾點質疑:
質疑一:台灣兒童人權保障開倒車?
兒盟萬分沉痛的是,邱部長竟然公開表示:代孕主要是解決不孕夫妻難題,治療不孕是目的,並非創造生命(聯合報,2013/12/17),可知當政府同意代孕制度的存在,就已經將兒童當成一項物品,容許生命可透過刻意的製造,並在成人間簽約授受,如此物化兒童的舉動,著實讓台灣的兒童人權倒退了一大步。無可否認的代孕制度確實涉及一個生命的產生,包括「他」的各項權益福祉都必須要考慮進去。實際上將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國家並不多,世界各先進國家包括日本、德國大部分國家均採取謹慎以對的態度,就連「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委員會」前任主席Prof. Jaap E. Doek也表示反對立場。兒盟尤其不能接受的是,當我們不斷呼籲子女不是父母財產的同時,草案裡代孕子女身分認定的規畫,卻宣示著子女就是父母的財產,因為,目前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對於代孕子女身分認定方式以採取血統真實主義為主,也就是懷孕成功,便視為不孕夫妻的婚生孩子,代理孕母只是孩子借住的工具,孩子即使在代理孕母身體裡生活10個月,但草案裡完全不認為孩子與孕母的關係對孩子來說是需要交代的一件事,只因代孕子女就是「屬於」不孕夫妻的。當孩子終究還是父母的財產,那就更別提孩子對於自己的身分是不是該有知的權利了。因此,當衛福部堅持這樣的修正草案時,無疑是開兒童人權利倒車,違背世界文明的標準。我們不禁要問: 政府維護兒童人權只是個口號嗎?還是,兒童人權永遠得被置於成人的生育權之下呢?
質疑二: 請問政府所謂的配套措施及管理機制在哪裡?
代孕制度涉及一個生命的產生,其間牽涉影響層面極大,即使法律允許的國家,各政府也對相關管理機制,如仲介、廣告、施術機構的指定等嚴加規範及管理。反觀台灣,政府一心想要通過,卻沒有任何嚴謹的配套機制。我們要問:代孕契約內容已經擬定範本了嗎?契約內容是否已經過充分討論且獲得共識了?所謂的居間機構和專業人員是誰?在哪裡?這些舉足輕重的居間機構與專業諮詢人員是否參與了修正草案的討論呢?如果衛福部只是口說配套措施是很重要,但又端不出具體可行的規劃,那叫人民如何相信政府將來可以有效管理。
質疑三:代理孕母規定越來越簡略,這究竟是誰的「最佳利益」?
由於代理孕母議題牽涉層面極廣,故從2004年的公民共識會議、2005年衛生署草擬《代孕生殖法》專法,直到現在相關團體對法案內容仍爭論不休,足見此法案的爭議性,面對此等複雜度高的法案,政府應以更嚴謹的態度,廣納建言,讓制度的訂定能更為完善,然而以現今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觀之,不但未見趨於嚴謹,反而更為寬鬆,從過去專法的規格簡略倒退到只將代孕相關規定塞進現有的《人工生殖法》裡,相關規定較過去專法簡略、模糊,明知道是複雜的議題,卻要如此倉促的想要瞞騙過關,我們不禁想問:究竟甚麼考量讓政府決定棄守最弱勢兒童或是代理孕母的權益?真的只是為了不孕夫妻嗎?還是其他更有需求的所謂居間機構、醫療院所、專業諮詢人員?
質疑四:合法化後,就不是有錢人的專利?
國健署一再宣稱代孕行為是基於互助且無償的行為,所以並非有錢人的專利,此論述很容易混淆民眾視聽,造成誤解,因據學者推估,代孕生殖所需基本費用至少上百萬,包含不孕者檢查、代孕醫療支出、交通、營養、工時損失等費用,代孕行為本身雖為無償,但所需支出的費用對於一般不孕家庭也是相當龐大的負擔,所以到底是哪些人能夠使用代孕生殖?哪些人容易成為代理孕母?答案顯而易見;終究代孕制度還是會成為有錢或有勢家庭的專利,而且讓他們可以不用出國就可以滿足。
兒盟陳麗如執行長再次表示:國健署口口聲聲的說民調顯示八五‧六%民眾贊成在有配套和管理條件下,同意代理孕母制度,所以一意孤行希望草案快點通過,姑且不論接受調查時是否讓民眾了解制度內涵以及影響,民調是否具公信力,我們要提醒的是大部分民眾同意「代孕」政策的前提是需要有配套、有管理,但實際上目前的版本不僅沒有配套,也缺乏管理,我們實在很擔心,代孕制度的貿然上路會像十二年國教或其他爭議政策,又是一個讓全民買單問題,甚至是讓國家未來主人翁承受苦果的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