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事回應] 預防兒童肥胖 垃圾食物廣告應有效管制
兒盟倡議
2013-06-03
立法院近日初審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增訂「垃圾食物條款」,未來判定有害兒童健康的食品,將嚴格限制促銷活動與廣告播放,希望減少兒童受到垃圾食物的吸引,抑制肥胖盛行。
兒盟長期關注兒童健康權益,發現在台灣孩子愛看的卡通節目當中,平均每6.6分鐘就會出現一次垃圾食物廣告,換算下來一年收看超過八千個廣告,而調查也發現三成孩子坦陳會因廣告購買零食,近一成會受到贈品吸引,可見透過廣告與贈品促銷的手法,的確會吸引孩子購買,無形中吃進過多高糖、高脂肪、高鈉等有害健康的食物。
臺灣兒童愛吃高熱量的垃圾食物,而長期受到不良飲食習慣的影響,以致健康正漸漸亮起紅燈。依據教育部九十八學年度調查資料,平均每四個兒童就有一個有過胖的問題,問題嚴重程度並不亞於美國。
目前先進國家重視兒童肥胖問題,紛紛針對垃圾食物制定廣告規範,例如英國在兒童收看電視的黃金時段,禁播垃圾廣告;愛爾蘭禁止兒童崇拜的名人偶像代言,糖果廣告必須提醒兒童保持口腔衛生及清潔等限制性措施。
當世界各國正視兒童肥胖的嚴重性時,臺灣也應該盡速通過此一修法,進一步規範媒體廣告與促銷內容,教育兒童正確的飲食觀念,不讓兒童攝取過量垃圾食物,才能守護我們下一代的健康。
本文精簡版,刊載於自由時報之「自由廣場」2013年6月3日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3/today-o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