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事回應] 從于姓藝人事件,談子女照顧問題
社工處主任 李惠娟
從事家事調解與離婚協議商談多年,不斷在跟父母們談離婚後如何分工合作照顧孩子-剛開始,多數的人都是不斷訴說著對方帶給自己的痛苦與傷害,但經過一些傾聽與同理,並開始跟他們聊聊孩子們的話題時,這些父母的情緒通常隨之和緩,並漸漸意識到自己的情緒可能影響到孩子,也才能開始思考下列的問題:
離婚後,到底能給孩子怎樣的生活?
我做些什麼可以減少離婚對孩子的傷害?
怎麼讓孩子知道我們都還是愛著他(們)的……
最後,我常會問一句話:「如果你的孩子知道,即是你們離婚了,但曾經這麼努力地在為他們的未來打算,你猜他們會說些什麼?」
幾乎所有的父母都會停頓一下,然後那些談妥子女照顧計畫的父母就會有一抹微笑,然後發現自己與對方真的為孩子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而這一切都基於他們對孩子的愛!但如果這對離異的父母仍在爭戰的狀態,他們往往把責任歸因給對方,認為孩子得吃這些苦,都是對方害的。這也透露了他們還無法面對自己的責任。
今日再度從新聞中得知于姓藝人的家務事,看到他們為了孩子的努力,但也想到這當中的孩子們……
不知道這段期間,孩子們的生活有多少變化?他們還習慣嗎?面對父母分開住,甚至跟手足也分開了,有人去關切他們面臨的多重失落嗎?新的生活有沒有什麼讓他們不習慣的地方?他們可以說嗎?許多孩子面對的忠誠兩難,會不會也讓他們既想照顧爸爸,也想照顧媽媽?他們從父母身上或口中是否得到足夠的「愛的保證」,足以相信不管如何,他們都會是父母心中的寶貝?他們從新聞媒體中看到家裡的事情可能被渲染、可能被錯誤報導,有人可以陪他們處理這些情緒嗎?
「離婚」,結束了大人之間的夫妻關係,但並沒有切斷親子關係,這是法律規定更是血緣上不變的事實,但父母要如何讓孩子真正感受到呢?怎樣讓孩子看到離婚後,爸媽還是像以前一樣,各自分工、各司其職地來處理照料他們的事情?除了提醒父母們理性地處理雙方的關係之外,也期待決定結束夫妻關係的大人們,能好好討論出子女未來的照顧計畫。這不是只有監護權與探視權的問題,而是從孩子的需要出發,詳細規劃孩子每天作息中需要大人處理的部份,哪些時段、哪些事務由爸爸處理,哪些又由媽媽處理,盡量降低孩子要面對的異動,由大人各自調整來配合孩子,例如:日常照顧多是媽媽,功課督導是爸爸,這樣的分工可以持續;孩子住所不變,但父母各依分工進出這個家,這樣孩子就不會變成特技表演中的空中拋接,來來去去;從父母的分工與承擔中,孩子就看到、經驗到,父母如何繼續照顧著他們,只是分工方式與以前不同,他們是被父母的愛環繞支撐著,孩子更感受到父母的愛並沒有因離婚而減少。
但如果孩子經驗到的是父母之間針鋒相對,相互牽制,甚至為了達成某些手段,以孩子為籌碼,包括想透過先搶先贏來爭取監護權,或者為了不想付錢給對方,自己也無法照顧孩子,寧可要孩子去跟不那麼熟悉的親友同住;只想到大人的公平,所以孩子一人一個,互不往來,那這當中孩子經驗到的就是被拋棄、被拉扯、然後開始累積對父母一方或雙方的憤怒,並轉而對自己、對未來失去希望感。
兒福聯盟與幾個民間團體、律師與專家學者們組成了「防制父母搶奪子女推動聯盟」,並借用國外資料發展了「未成年子女照顧計畫」,就是希望提供父母一些規劃的方針與建議,讓離婚的父母能從孩子的需要來規劃,討論出雙方的分工。我們更想呼籲,離婚不是單親,只是父母分開住,所以要用新的方式來共同完成子女的照顧,唯有如此,才能讓孩子真的持續感受到父母的愛。若您想索取相關資料,可上網下載(www.goodbye.org.tw)或於每週一、三、五下午來電本會02-25585806轉8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