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父母常會因為過往的衝突或不愉快經驗,抱持著不如不相見或不要再連絡的心情,若是兩人中間沒有孩子的牽絆,或許可以瀟灑地各自過生活,但正因為有了孩子,即使再不願意,也要練習合作當父母,讓孩子可以同時擁有爸媽的愛與資源,所以舉凡跟孩子有關的事情都要一起溝通協商,如:孩子由誰照顧、生活作息安排、就讀哪間學校或才藝課、零用錢怎麼給、手機玩多久、寒暑假規劃或就醫等等安排,溝通時,我們可以試著把對方當成一起解決問題的親職夥伴,而不是製造問題的敵人,才有機會一起找出對孩子最好的安排。
介紹合作協商的七步驟,協助父母可以更順利地找到「對孩子最好的解決方案」
第一步 辨識問題
當意識到問題已影響到孩子的成長或適應時,主動約另一方協商討論;討論時,記得要好好控制自己的情緒與行為,並避免孩子在場,且一次只討論一項跟孩子有關的事情。
第二步 提出並反映意見
輪流表達自己的意見及對問題的看法,尊重彼此的差異、不打斷對方的談話,試著聆聽對方的想法並反映自己的意見,將討論的焦點放在「雙方要如何合作,共同給孩子最好的照顧」。
第三部 合作思考解決方案
一個問題可以有許多不同的解決方案,討論時,可以盡量先把各種想法都拋出來;在思考解決方案時,試著先放下自己的堅持、用開放的態度來看待,或許對孩子最好的解決方案,正好綜合了你跟親職夥伴共同提出來的方案。
第四步 選擇解決方案
當思考及收集完各種可能的解決方案之後,父母可以一起討論與評估每個方案的優缺點與影響,並諮詢其他人的意見;若是還沒有想好或準備好做出選擇,不急著做決定、再想一想,選擇對孩子最好的解決方案。
第五步 確認與分工
討論的過程可能很長或多次,當有結論時,要做整理總結,確定雙方的理解是一致的,避免誤解。除了總結外,具體確認各自要負責的部分,例如:需要做的事情有哪些?誰要負責什麼?可以怎麼做?何時要完成?訂出時限。
第六部 付諸行動
愛是行動,不是口號。當責任與分工確認之後,父母就要依照約定的部分實際的行動,透過每一次合作成功的經驗,累積對彼此的信任感。
第七部 重新評估
保留每個解決方案都有調整的彈性,才能在遇到狀況時找到對孩子最好的解決方案,當雙方都有共識要調整或改變解決方案,就可以再重新啟動協商七步驟進行討論。
雖然協商的結果不見得都是我們最想要的,但如果我們願意為了孩子放下自己的某一些堅持,努力朝向合作父母邁進,看似犧牲或退讓,其實最大的贏家將會是我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