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時事
2018-11-29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邵心杰
日期:2018.11.20
全文: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90751
照片引自新聞來源
新聞中的爸爸在女兒年幼時即離婚,之後未支付扶養費也未曾探視,年老因病被安置養護中心,調解時,爸爸對於30年來對女兒不聞不問深感抱歉,但也知道已無法挽回親情及取得女兒的諒解,最後法院准許女兒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我們都希望父母面臨婚姻抉擇時,雙方仍要一起努力維持孩子原本的生活水準及讓孩子保有穩定與父、母相處的機會;但是,隨著父母衝突加劇、互不信任的情況下,易忽略孩子的權利與需求,有時候不僅僅是讓孩子成長過程較辛苦外,也讓自己失去關心及陪伴孩子成長的機會。如同新聞中的爸爸,在離婚後因未盡到扶養女兒的責任,相對的,女兒成年後可經法院裁定免除或減輕子女扶養義務;此外,爸爸已錯過的親情,也難以挽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