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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計畫安排(一):0歲至未滿3歲的子女照顧分工

►注意事項

◎對嬰幼兒來說,最重要的是培養安全感與依附感,肚子餓了有得吃、尿布濕了有得換、哭了有人回應,嬰兒就感到安全並與照顧者建立起依附感。如果要看到孩子跟大人的依附關係,可以觀察孩子餓了、累了通常找誰?哭泣時找誰安慰?害怕時靠向誰?

◎如果你以前很少參與孩子的照顧,那開始探視時更應該要慢慢增加跟孩子的相處,不要操之過急。

◎與探視方相處的時間需要有可預測性,並維持頻繁、持續、規律的接觸,讓大人與孩子彼此熟悉,也對見面感到輕鬆愉快。

◎如果您較少時間接觸孩子,與孩子相處時應該盡量親自照顧,培養親子感情及照顧孩子的能力。

◎可讓孩子隨身攜帶讓他感到安心的物品,例如特別喜歡的玩具、玩偶、小毛毯等。

◎主要照顧者應該要提供孩子的飲食、藥物、每日作息等資訊。探視應該維持穩定、持續,不要太常變動。

◎先不過夜,觀察孩子與探視方的熟悉度與安全感進展到甚麼程度,如果孩子在探視時是放鬆愉快的,就可以再增加一點時間。


►建議方案

◎如果父或母已經一段時間沒有接觸孩子,或沒有參與孩子日常照顧,與孩子的接觸應該採漸進式,且暫不過夜,幫助孩子適應。
  例如:一開始每週拜訪3天、每次2小時(非連續日);第三週起,每次拜訪約3〜4小時,每週三天(非連續日)。再看孩子對父或母的熟悉感及安全感,逐漸延長相處時間。

◎如果孩子跟探視方原先就很熟悉,或者已經漸進到夠熟悉了,探視計畫可以安排週間2〜3天,每次2〜3小時,週末1〜2整天,甚至過夜1〜2晚。

◎父母應該利用「探視聯絡簿」交接孩子的重要照顧資訊,內容包括:
• 餵食的時間、頻率、食量、過敏食物。
• 午睡、小睡等睡眠時程。
• 各種情緒反應與適合的安撫方法、安撫物。
• 碰撞或瘀傷的原因。
• 生病就醫資訊與藥物使用狀況。
• 各種能力發展狀況或如廁訓練進度等。

回列表
 子女照顧父母溝通原則
探視計畫安排(二):3歲以上至未滿6歲的子女照顧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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