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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自: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83512
發布日期:2022/06/01
家事事件法上路10周年 民團:司法機關投入資源不足
日前憲法法庭做出停止執行義大利籍父親帶女兒返國生活的裁判,引發家事法實務界、學界討論。今天適逢家事事件法施行10周年,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邀勵馨基金會、兒福聯盟、現代婦女基金會召開記者會指出,司法機關投入家事事件的資源不足,導致親子事件審理期間過長、執行成效也不彰,民間團體已經組成修法小組,預計下會期由立委范雲提出修法版本。婦女新知基金會副董事長郭怡青表示,家事事件法目的主要在關心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如何實踐,但司法機關投入資源遠遠不足,以家事調查官為例,目前全國家事調查官僅49名,每年家事件法案件卻高達17萬多,家事法官也不夠,案件量過多的情況下,導致審理時間過長、親子事件執行成效不彰。...詳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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