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可能不需要特別的理由,但討厭一個人總是有千百個原因;原本相愛結婚的兩個人,是怎麼走到「相敬如冰」或「相看兩相厭」的狀態,很難全數歸咎於一方,畢竟,感情經營是兩個人都要努力學習的。
當婚姻破裂時,夫妻雙方往往對彼此有很多的情緒,可能有憤怒、怨恨、傷痛或失落等等,加上處理離婚的過程,更會加劇對彼此的不滿,在高衝突的壓力下,要怎樣幫助自己冷靜下來,理性地與對方討論相關事務的安排、降低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呢?提供以下方法,給正在思考離合決定的父母做參考:
1.兩個人先談一談
面臨離婚抉擇時,多數人會向家人或親友求助,希望獲得他們支持並協助處理夫妻紛爭,但卻常事與願違演變成兩家族的戰爭,導致最後協商的結果,可能並非夫妻雙方真正想要的。建議兩個人在整理完自己的想法及對未來的規劃後,找個時間,先好好談一談,表達自己內心的想法,也聽聽對方的期待。
2.給彼此一點時間調整情緒
通常先提出離婚的人可能已經醞釀了一段時間,而另一方可能還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或雖然知道婚姻出現問題,但也沒有離婚的心理準備,兩個人對於婚姻存續的認知跟準備程度不同,所以,請給彼此多一點時間調適,不用急著在當下做出決定;這段緩衝時間,或許有一方還想維持婚姻,或許雙方都決定結束感情,都可以在這段時間思考該如何為婚姻做調整,或是為離婚作打算。
3.不要忘記孩子的需要也要被關心
很多人在面臨離合決定時,常會陷入對對方的複雜情緒中無法自拔,以致於影響到與孩子有關的很多討論與決定,如:孩子要跟誰住?監護權要給誰?要怎麼看孩子?扶養費要怎麼分擔等?此時,不妨先放下各自的堅持,多想想孩子需要的是什麼?原本兩人對孩子的規劃是什麼?希望給孩子怎樣的生活?而這些對孩子的美好安排與想法,是否會因為婚姻關係的變化而打了折扣或有了不同?
4.尋求中立第三方協助
在處理離婚的過程中,如果有雙方信任、客觀中立的第三方,能夠協助夫妻用比較理性、平和的方式,溝通討論離婚後各項有關孩子照顧與生活的安排,也能讓雙方對於離婚各項相關決定有較好的協調與共識。
「勸和不勸離」的價值觀長期存在我們的觀念裡,因為我們都害怕孩子會受影響受到傷害;但是,真正傷害孩子的不是離婚,而是父母長期的婚姻問題,爭吵、衝突、暴力、抱怨等狀態。離異父母如果可以共同分擔孩子成長過程中所需的一切,讓孩子持續享有父母雙方的愛與資源,孩子就能快一點恢復平穩的生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