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實習
機構實習說明
一、 接受實習申請期間(以寄達日為準,請留意):
- 北區期中實習(115年2~6月)之招收人數及內容,已於114/9/18更新;申請區間為114/10/1~10/31,詳北區實習申請表。
- 暑期實習
北區:114/2/3~2/27,詳北區實習指引,已於113/12/9更新實習組別與內容
中區:114/2/3~2/20,詳中區實習指引,已於11312/9更新實習組別與內容
南區:114/2/3~3/3,詳南區實習指引,已於113/12/9更新實習組別與內容
二、申請資格及應備資料(所繳文件恕不發還):
- 已修習社會工作基礎課程,如社會工作概論、個案工作、團體工作、方案設計、社區工作等課程。
- 申請時須檢附資料:學校公文、履歷、自傳、實習申請表(詳各區辦法)、實習計畫、成績單正本(碩士班學生請一併檢附大學成績單)
*請學校盡量以電子公文佐電子檔附件方式提出申請,成績單應清晰掃描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三、甄選實習生辦法: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
第二階段:面談
經通知錄取者始取得實習資格。
四、機構實習之主要服務族群:
兒童、少年、家庭。實際服務對象視各組業務略有不同。
五、實習費用:
實習生無需繳交實習費用。
六、實習週數:
暑期為8週,依各組業務需要調整。
期中為14~17週,依各組業務需要調整。
七、機構能提供學生之資源:
- 職前訓練
- 定期督導
八、實習資料收件窗口及聯絡人姓名:
- 北區實習聯絡人:金秀儒 組長
電話:(02)2799-0333 # 605
傳真:(02)8797-3131
機構地址:114694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83巷21號7樓
E-mail:beatrice@cwlf.org.tw - 中區實習聯絡人:謝翠芬 副主任
電話:(037)550-402 # 11
傳真:(037)550-614
機構地址:40458 台中市北區中清路1段100號15樓之1(B棟)
E-mail:emma@cwlf.org.tw - 南區實習聯絡人:陳香杏 資深專員
電話:(07)350-1959 # 103
傳真:(07)350-1275
機構地址:81367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三路12號6樓
E-mail:hsianghsing@cwlf.org.tw
北區
研發處
人數:
期中1名 限招收研究生
地點:
114694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83巷21號7樓
說明:
1. 參與兒童福利相關研究調查2. 見習兒童福利政策法規修訂之推動
3. 參與兒童福利與兒童人權相關議題發想與倡導
4. 參與本處及對外相關業務會議
5. 支援本處行政事務
家服二組
人數:
期中1名
地點:
103013 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43號6樓
說明:
「新北市兒少保護個案追蹤輔導服務方案」1. 兒少保個案及家庭處遇服務工作(個案跟訪見習,包含撰寫紀錄、評估表單),因須配合案家作息,期待實習生可彈性配合於週間晚上或偶爾在週末加班,進行訪視會談或陪同服務等工作。
2. 協助最多1場次子方案活動部分內容設計與執行工作(辦理時間在周末)。
3. 行政庶務協助(包含協助接聽電話)。
4. 期待實習學生對於兒少保護工作、家庭及親職工作有學習興趣為先。
幼兒園社工組
人數:
期中1人
地點:
103013 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43號6樓
說明:
1.業務概述:承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專業輔導服務方案」,服務對象為就讀幼兒園階段的幼兒、家長、教保人員,經幼兒園申請後進行開案,類同幼兒園階段的學校社工。2.實習內容:
(1)個案工作跟訪見習:包含跟家訪、園訪、輔導或個案陪伴等。
(2)方案活動參與支援:於實習期間如有籌辦或執行中方案,可共同參與及執行,包含家長團體、幼兒團體、教保現場宣導等。
(3)行政庶務協助
3.其他說明:
(1)以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實習為主,建議須對於幼兒、家庭工作具有興趣,並對於兒童發展、早期療育、家庭及系統工作具有基礎概念,更易理解業務內容。
(2)實際實習內容及時間將依本組當時業務狀況進行調整,可能依訪視或活動辦理等安排,與實習生協調調整跨夜間或假日的實習時間。
育兒組-臺北市育兒資源暨培力中心
人數:
期中1名
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二段 33 號7 樓 (建成綜合大樓)
說明:
1. 認識兒童照顧相關資源、法令及政策2. 參與及協助育兒組各類研習課程
3. 接聽諮詢電話,整合兒童照顧相關資訊及資源
4. 托育宣導專案參與
5. 協助執行托育相關方案工作
6. 行政工作支援
※期中實習至少達195小時,每週至少實習1.5天,並需配合本組業務與方案活動,支援假日活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