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實習
機構實習說明
一、 接受實習申請期間(以寄達日為準,請留意):
- 暑期實習
北區:114/2/3~2/27,詳北區實習指引,已於113/12/9更新實習組別與內容
中區:114/2/3~2/20,詳中區實習指引,已於11312/9更新實習組別與內容
南區:114/2/3~3/3,詳南區實習指引,已於113/12/9更新實習組別與內容 - 北區期中實習之招收人數及內容,已於114/4/8更新;申請區間為114/4/14~5/9。
二、申請資格及應備資料(所繳文件恕不發還):
- 已修習社會工作基礎課程,如社會工作概論、個案工作、團體工作、方案設計、社區工作等課程。
- 申請時須檢附資料:學校公文、履歷、自傳、實習申請表(詳各區辦法)、實習計畫、成績單正本(碩士班學生請一併檢附大學成績單)
*請學校盡量以電子公文佐電子檔附件方式提出申請,成績單應清晰掃描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三、甄選實習生辦法: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
第二階段:面談
經通知錄取者始取得實習資格。
四、機構實習之主要服務族群:
兒童、少年、家庭。實際服務對象視各組業務略有不同。
五、實習費用:
實習生無需繳交實習費用。
六、實習週數:
暑期為8週,依各組業務需要調整。
期中為14~17週,依各組業務需要調整。
七、機構能提供學生之資源:
- 職前訓練
- 定期督導
八、實習資料收件窗口及聯絡人姓名:
- 北區實習聯絡人:金秀儒 副組長
電話:(02)2799-0333 # 605
傳真:(02)8797-3131
機構地址:114694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83巷21號7樓
E-mail:beatrice@cwlf.org.tw - 中區實習聯絡人:謝翠芬 副主任
電話:(037)550-402 # 11
傳真:(037)550-614
機構地址:40458 台中市北區中清路1段100號15樓之1(B棟)
E-mail:emma@cwlf.org.tw - 南區實習聯絡人:陳香杏 資深專員
電話:(07)350-1959 # 103
傳真:(07)350-1275
機構地址:81367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三路12號6樓
E-mail:hsianghsing@cwlf.org.tw
北區
家服一組
人數:
期中1名
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83巷21號7樓
說明:
1. 認識家庭支持服務資源布建方案(原高風險/脆弱)處遇工作相關法令與規定。2. 脆弱(原高風險)家庭個案跟案或陪伴個案服務、相關紀錄報告撰寫與閱覽。
3. 參與會內或組內活動與方案辦理執行。
4. 支援本組相關行政事務。
※以個案服務學習、跟案、方案活動支援為主要。
※申請者以符合下列為先:修習過兒童發展、家庭社會工作、個案工作等相關課程。
※期中實習時數原則上配合學校規定,每週至少實習1.5天,實際實習內容視本組當時業務狀況調整,且須配合訪視安排、活動辦理時間。
家服二組
人數:
期中1名
地點:
103013 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43號6樓
說明:
「新北市兒少保護個案追蹤輔導服務方案」1. 兒少保個案及家庭處遇服務工作(個案跟訪見習,包含撰寫紀錄、評估表單),因須配合案家作息,期待實習生可彈性配合於週間晚上或偶爾在週末加班,進行訪視會談或陪同服務等工作。
2. 協助最多1場次子方案活動部分內容設計與執行工作(辦理時間在周末)。
3. 行政庶務協助(包含協助接聽電話)。
4. 期待實習學生對於兒少保護工作、家庭及親職工作有學習興趣為先。
研發處
人數:
期中1名 限招收研究生
地點:
114 694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83巷21號7樓
說明:
1. 參與兒童福利相關研究調查2. 見習兒童福利政策法規修訂之推動
3. 參與兒童福利與兒童人權相關議題發想與倡導
4. 參與本處及對外相關業務會議
5. 支援本處行政事務
花蓮工作站
人數:
期中2名
地點:
970029 花蓮縣花蓮市莊敬路156之1號
說明:
1. 相關個案工作(逆境、收/出養法院交查案件、裁定後追蹤案件)之跟案會談、訪視、報告撰寫等。2. 方案活動設計與支援
(1) 參與站內活動與方案辦理執行,並視狀況協助部分內容設計
(2) 協助收出養資源中心臉書宣導文案撰寫及活動執行
3. 支援工作站相關行政事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4. 實習最後周需進行簡報分享實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