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TV 哪裡有問題?」台灣兒童傳播權調查公佈記者會
2005-12
十二月十日是聯合國的世界兒童廣電日,這樣節日的意義是要世人正視兒童傳播權益,讓小朋友有機會透過傳播媒體發言,進而展現出兒童應有的生命力和創造力。在這樣一個有意義的節日前夕,兒童福利聯盟召開「TV 哪裡有問題?」記者會,公佈了2005年台灣兒童傳播權調查報告,結果發現,台灣學童平均每星期看電視的時間超過17個小時,非假日平均每天收視2.3小時,其中有近三成的學童(28.7%)每天看3小時以上,甚至有12.7%的學童在上課日每天花5小時以上看電視;到了週末假日,孩子看電視的時間更長。
長時間待在電視機前面,孩子接觸到什麼樣的節目內容呢?調查中較令人較為擔心的是,有高達六成左右的兒童愛看格鬥類卡通,此外也有超過五成的兒童(54.8%)收看偶像劇,約有近五分之一(17.6%)的兒童收看鄉土劇,只有一成(13.3%)左右的兒童會收看專門為孩子設計的兒童節目。面對這樣成人化、充滿暴力和情愛糾葛、不是專門為了兒童設計的節目內容,調查中竟也發現超過五成(54.6%)的兒童通常不會有父母陪同收視。在如此缺乏把關和媒體教育的狀況下,電視對於兒童生活作息和價值觀可能造成負面影響。調查中顯示有近五分之一的兒童(16.8%)認為他們花太多時間看電視,而忽略了其他的事情;16.4%的兒童表示他們會因為看電視而被爸媽責罵;除此之外,不少電視戲劇中的角色或知名人物的偏差價值觀,都可能成為兒童心中的角色模範;有一半左右的小朋友認同偶像劇主角應該「有仇必報、以暴制暴」;女明星嫁入豪門過好日子(25.4%)、甚或找到真愛,即使未婚懷孕也沒關係(20.2%)的報導內容,也成為孩子欣羨模仿的對象。
記者會中特別邀請了長時間投注於兒童劇團和兒童節目經營的趙自強,以及致力於兒童傳播權研究的文化大學賴祥蔚教授,現場與小朋友進行對談,解答孩子們對於廣電媒體及兒童傳播權的種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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