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了貼標籤嚇自己之外,保護孩子還要做更多
八歲女童無預警被割喉致死案傷痛了許多國人心,但這已不是個案,近幾年內發生多起的殺童事件,從台南方小弟割喉命案、新竹十歲男童的命案以及這次恐怖案件,都再再突顯我們的最該保護的兒童,反而成為最最容易被傷害的受害者,他們因為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造成被挑選成施暴的對象,這令我們感到非常難過與可悲。但除了謾罵、肉搜犯者的背景貼標籤驚嚇自己之外,我們更該積極預防任何一個意外再發生。兒童應該是最優先保護的對象,如何重建我們的社會環境,讓孩子們可以繼續無憂的學習成長,是大家刻不容緩的重要職責。
校園安全是兒童的第一道防線,由於目前是採開放校園的政策,因此安全機制更為重要,
我們建議有三件必須做、而且長期落實執行的工作:
一、校園應盡速盤點自己的安全死角,
並進一步宣導教育孩子出入這些危險場域,須結伴同行、保護自己的安全。
二、加強管理與巡邏,不論是透過學校警衛或結合派出所的員警人力,甚至結合社區巡守隊資源,
每天不定時的在校園內巡視,以嚇阻不肖人士。
三、校園安全是需長期落實,不能有任何的空窗期,
媒體熱頭會退去,但孩子的安全是不容許有任何疏忽倦怠的,家長團體也應長期監督協助。
每一個社會慘案的發生,其實都反應了相關社會制度出現嚴重的問題或矛盾,
對於政府而言,我們也有兩個呼籲:
一、 落實兒少權法第112條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的精神對於傷害兒童少年的量刑上,其實在兒少權法第112條中已有明文規定,故意對兒童少年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實質上的落實狀況卻令人存疑,對很多刑庭的法官來說,兒少權法可能只是個很難接觸到的「小法」,但對全國40萬以上的兒少來說,卻是其權益的最基本保障,我們誠懇呼籲每個法官在判決兒少相關的案件時,都應該把兒少權法放在心上。對於社會大眾不斷質疑的量刑標準,我們也建議政府應針對近年傷害兒童少年致死的案件,進行量刑分析,確認是否真的有引用兒少權法第112條加重其刑的規定,同時也須加強法官對於兒少權法相關規範的熟悉度。
二、 檢視精神醫療相關規定是否能從預防性的角度及早提供潛在個案協助針對案件的加害人,從新聞報導中提及一直以來都有幻聽的困擾,甚至成為他殺人的主因,若此訊息屬實,那政府應該要檢視:這樣的個案在目前的醫療系統中是否可能及早被發現並獲得協助呢?依照目前精神衛生法對嚴重精神疾患者有強制鑑定與住院的規定,各縣市政府也都有精神疾患強制就醫的規定,但由於判定標準十分模糊,導致社區潛藏之個案的發掘與服務無法到位,舉例而言,強制就醫是精神疾患者需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才可以啟動,但到底何謂傷害之虞界定十分模糊,導致我們空有法規制定相關機制,卻有窒礙難行的窘境,因此我們也呼籲要針對強制鑑定、強制就醫等「標準」做一致性的討論,以即早介入協助精神病患者以及保護社區民眾。
最後要提醒的是,接連發生多起慘案,家長的恐懼和憤怒可以理解,但我們建議應盡量避免過多的擔憂害怕情緒影響孩子,而是更積極和孩子討論與演練如何保護自身安全,像是任何時候都結伴不要落單;告知老師或家長自己的行蹤;在回家路上如果遇到奇怪的人該如何求助;在校園發現陌生人要通報師長。透過這些討論與演練也可以讓孩子保持警覺,知道自己應如何預防有可能會傷害他的大人…….。每個駭人聽聞的慘䅁、每個孩子的逝去,都提醒著我們大人做得不夠多,都警惕著我們要更努力!孩子,一路好走!不再痛痛、不再恐懼害怕了!家長、校園、醫療和司法體制,我們需要齊心努力,不要讓天上的小天使們有遺憾、不要讓民眾寢食難安!